«

酒店无需为顾客自杀承担责任因已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太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太和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案号:(2025)皖1222民初596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2日6时42分,范某入住太和某庭酒店。2024年12月3日7时49分,案外人牛某向太和县某派出所报警称,外甥范某自12月1日离家后未到合肥上学,要求帮忙找人。2024年12月3日10时11分,太和某庭酒店报警称酒店某房间有男子自杀。太和县公安局某派出所现场确认死者为范某。经公安机关勘验,房间床尾西侧地面有烧烤架,内有燃烧后的木炭灰,北侧纸箱内有未使用木炭,北侧椅子上有红色塑料袋(内装固态酒精),南侧椅子上有黑色外套、透明胶布和白色双肩背包(内有香烟、打火机等)。房间西侧窗户下沿缝隙粘有透明胶布,房顶烟雾报警器被破坏。范某死亡原因为自杀。证人牛某曾于12月2日晚间前往酒店寻找范某,因未带身份证件,酒店工作人员仅告知房号,未协助开门。另查明,太和某庭酒店于2024年7月4日通过消防检查,7月26日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范某系自杀身亡,酒店已提供消防合格证明,烟雾报警器系范某自行破坏;酒店对范某进行了身份登记(虽未联网登记,但无因果关系);在牛某未提供有效证件或紧急证据时,拒绝开门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范某、张某要求酒店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2万余元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酒店对顾客自杀事件不担责,前提是已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法院明确指出,酒店不是“万能保姆”,只要做好三件事——合规经营、设施维护到位、员工操作规范,就能有效规避类似风险。很多企业老板常误以为“顾客在店里出事,酒店就得赔”,但本案恰恰推翻了这种想法。

对企业来说,关键风险点在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落实。从案例看,太和某庭酒店之所以胜诉,靠的是三点:

  1. 消防和登记手续齐全:酒店提前通过了消防检查并取得许可证,入住登记虽未联网(后被行政处罚),但不影响民事责任认定。企业务必确保证照齐全,日常做好自查,别因小疏忽(如登记不规范)留下把柄。
  2. 设施无缺陷且及时维护:烟雾报警器被顾客破坏,但酒店能证明原设备合格。企业要定期检修消防、监控等设施,保留维修记录。万一出事,这些记录就是“护身符”。
  3. 员工操作合法合理:当陌生人要求开门时,酒店拒绝是合法的——法律保护顾客隐私,没紧急证据不能擅闯房间。企业必须培训员工:遇到疑似危险情况(如亲友报警找人),先核实身份、联系警方,别自行判断“多管闲事”。

简单说:企业不能替顾客的极端行为“背锅”,但得证明自己“该做的都做到了”。日常经营中,建议企业:

生命宝贵,企业责任有边界。本案提醒我们:合规不是负担,而是最好的“护身符”。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深知经营不易。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涵盖合同审核、风险预警、员工培训等日常需求。更贴心的是,您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零风险体验专业支持。让法律成为您的生意伙伴,而非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