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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书面合同也能追回货款:微信聊天记录成关键证据-界首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界首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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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82民初2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界首市某钢材购销有限公司是从事钢材、钢构件、彩钢瓦等购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刘某。杨某因搭建钢构厂棚需要自2018年开始从界首市某钢材购销有限公司购买钢材,之前的货款已结清。2020年9月24日,刘某通过微信将记载欠款总额为27602元的货单发送给杨某。2020年9月29日,刘某通过微信将记载欠款总额为34902元的货单发送给杨某,杨某微信回复“好的”。2020年10月22日,杨某购买钢材2164元,刘某当日通过微信将金额为2164元的货单发送给杨某,并称“合计37066元安排下”。后刘某通过微信多次向杨某催要货款,杨某于2020年12月2日微信回复称“这两天,这两天肯定给你安排,这两天也要钱要的也有点儿着急,这两天肯定给你安排”。后刘某多次催要杨某至今未付,引起本案诉讼。

法院判决:杨某需向界首市某钢材购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066元,并从2020年12月4日起按年利率4.65%支付逾期利息,直到货款全部付清。

三、企业如何防范这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坑”:没签书面合同,以为钱要不回来了?别急!微信聊天也能当“救命稻草”。法院为啥支持了原告的诉求?核心就两点:

  1. 事实交易关系受法律保护:即使没签白纸黑字的合同,只要企业能证明“货发出去了、对方收了、还确认了欠款”,法院就认定买卖关系成立。就像本案中,杨某微信回了个“好的”,又承诺“这两天安排”,直接坐实了欠债事实。
  2. 微信记录是“铁证”:企业用微信对账、催款时,千万别随手删记录!法院明确把微信聊天当证据——对方确认欠款金额、承诺付款时间的截图,比口头说“我忘了”管用十倍。

给企业的3个实操建议

很多老板担心:“没合同打官司太难”。其实,证据比合同更重要!日常交易中随手保存3样东西:①送货单(对方签字或微信确认);②对账记录;③催款截图。这些电子凭证在手机里存5分钟,未来可能省你几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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