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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晓蜜”哈密瓜被判赔8000元!小心商标“撞衫”惹祸上身-宜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5 宜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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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1)鄂05知民初18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3年2月,海南胜某有限公司注册了第10304396号“晓蜜”商标(核定用于甜瓜、新鲜水果等)。2016年,“晓蜜”哈密瓜获评“海南热带水果十大品牌”;2017年,被认定为“海南省名牌产品”。

2021年4月25日,公证员到宜都市某街道某号商铺(门头标“果叔”字样),购买了腰带标注“耀龙晓蜜”“晓蜜耀农25号”字样的哈密瓜,支付57.60元,取得盖有“宜都市鲜果果水果超市翰林华庭分店”印章的发票。

法院认定:

  1. 被告销售的哈密瓜与原告商标核定商品相同;
  2. “耀龙晓蜜”“晓蜜耀农25号”字样在字体、发音、含义上与“晓蜜”商标高度近似,易造成混淆;
  3. 被告声称货源来自“果叔生态农业(武汉)有限公司”,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链(如对应时间的进货单、转账记录);
  4. 原告提交了近三年使用商标的证据(如微信公众号宣传、正品购买记录),证明商标持续使用。

判决结果

  1. 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
  2. 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8000元;
  3. 驳回原告其他赔偿请求。

三、企业必看!3个致命误区让小水果店赔了8000元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却藏着企业天天踩的“雷”。核心风险就一句话:你以为只是挂个标签的小事,法院却认定你“偷”了别人的金字招牌! 为什么赔钱?关键在这三点:

❌ 误区一:“我卖的是真哈密瓜,又没造假,怕什么?”

被告辩称:“我不知道‘晓蜜’是注册商标啊!”但法律根本不看“知不知情”——只要你在同类商品上用了近似商标(比如“晓蜜耀农”“耀龙晓蜜”),让顾客误以为是“晓蜜”品牌,就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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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区二:“货是从正规渠道进的,出了事找上家!”

被告拿出微信群截图、转账记录,说瓜是“果叔生态农业(武汉)有限公司”供货的,想证明“合法来源”。结果法院不认——微信昵称能随便改,转账时间(2021年6月)竟晚于侵权时间(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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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区三:“对方3年没用商标,凭什么告我?”

被告提出:“原告3年没用这个商标,不该赔钱。”但原告甩出微信公众号宣传截图、近期购买记录,法院直接采信——只要能证明用过,哪怕只卖过一个瓜,商标权就受保护!
企业避坑指南

💡 给老板们的大白话忠告

  1. 小生意更要守规矩:街边水果店、社区超市最容易被盯上。维权成本低(公证费几百元),但你一告一个准;
  2. “合法来源”不是挡箭牌:光说“货是别人给的”没用,必须拿出铁证链(合同+送货单+付款记录+供应商资质);
  3. 别省那点商标费:花几百元注册商标,比赔8000元划算多了!如果名字已被注,立刻换包装——改个名字损失几百,侵权赔偿可能上万!

案例启示:商标侵权不是“大企业专利”,街边小店更易中招。从今天起,检查货架上的商品:凡是带特殊名称/图案的包装,先上“中国商标网”搜一圈。宁可花10分钟查清,别让8000元赔偿从你钱包“蒸发”!(注: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