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签劳动合同且社保由第三方缴纳,劳动关系认定难 - 中牟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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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您是否担心外包人员或临时工突然主张“我就是您公司员工”,要求补缴社保或赔偿?最近一个真实案例就敲响了警钟:员工工作多年却因关键证据缺失,法院直接驳回了劳动关系认定请求。这背后藏着哪些风险?企业如何提前堵住漏洞?看完这篇解读,您就能避开类似“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豫0122民初150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陈某称,2001年4月,他经周某介绍到中国联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牟县分公司白沙支局上班,负责安装固定电话、维修线路和上门收款。他管的区域包括白沙、南寺村、冉庄等几个村子。工资每月按发展客户的数量计算,大概300-400元,由白沙支局的刘某云用现金发给他。平时工作由刘某云安排,没有固定办公室,他得在各村跑动;有技术故障就修电话,没故障就推销新业务。
中国联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牟县分公司则表示:2002年10月左右,陈某在白沙支局做“社会代办员”,这类人员只负责电话代办和维护,不算正式员工。更关键的是,自2006年7月起,陈某的养老保险一直由河南某劳有限公司缴纳。2007年12月,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和河南某劳有限公司签了外包协议,把线路维护业务整体包了出去。
陈某提交了一份互助保险手册(显示曾用名陈某旺)和社保记录,但手册无法证明2006年7月前和中国联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了陈某的全部请求,认定他和中国联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牟县分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三、核心风险警示:为什么企业必须重视?
这个案子表面是员工“败诉”,实则给企业亮起红灯——劳动关系认定的关键,不在于“干了多少活”,而在于“怎么管、怎么付钱”。法院主要看三点:
- 有没有签合同?陈某和公司没签过劳动合同,连口头约定都无证据。
- 社保谁交?2006年后社保由河南某劳交,直接切断了“员工身份”的链条。
- 工作是否从属?陈某没固定工位、工资按业绩算、自由跑动,法院认为他和公司“关系松散”,更像外包人员而非雇员。
对企业来说,这简直是“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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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1:外包/代办模式不规范
很多企业为省事,让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或签外包协议,却没和员工说清楚“你到底是谁的人”。一旦员工告上法庭,企业可能被认定为“实际用工方”,被迫补缴十几年社保+支付赔偿(比如本案若成立劳动关系,公司至少要赔双倍工资)。
企业该怎么做?- 外包业务必须签三方协议:明确写清“员工劳动关系归属第三方”,让员工签字确认。
- 社保必须“谁用工谁缴纳”:别让外包公司代缴,否则法院可能认为你在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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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2:口头用工埋雷
陈某的工资现金发放、无考勤记录,公司以为“省事”,结果连基础证据都拿不出。现在劳动仲裁90%的案子,企业败诉就因证据缺失!
企业该怎么做?- 临时工、外包人员也要签书面约定:哪怕一页纸,写清工作内容、报酬标准、管理方式。
- 工资必须银行转账+备注用途:避免现金支付,保留流水作为“管理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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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3:忽略“从属性”证据
法院特别看重员工是否受企业“实际控制”。陈某能自由跑动、无固定任务,法院直接认定“不算员工”。但现实中,很多企业让外包人员穿工装、用企业系统,反而强化了“从属关系”,把自己坑了。
企业该怎么做?- 外包人员严守“边界”:不安排考勤、不参与内部会议、不用企业邮箱。
- 保留“非管理”证据:比如外包协议里写明“乙方自主安排工作时间”。
一句话总结:劳动关系不是“干活就算”,而是“合同+社保+管理”三件套缺一不可。企业用外包省成本可以,但必须切断“劳动关系”的可能性,否则省下的小钱可能变成天价赔偿!
给企业的贴心建议
用工风险就像漏水的水管——平时不注意,爆了才后悔。与其等员工告上法庭,不如提前加固“防火墙”:
- 每年梳理一次外包/兼职人员,补签协议、理清社保;
- 工资发放全部走公账,备注“劳务费”而非“工资”;
- 让法律顾问定期做用工体检,把隐患消灭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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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醒:本文案例源自真实判决,企业名称已按规范隐去。用工无小事,早规范早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