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贷款不按时还款将触发银行提前收回全部款项-汉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984民初215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4月11日,四川某银行与汉川市某米业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客户端签订《贷款额度合同》,约定汉川市某米业有限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申请贷款。随后,双方签订《借款借据》,由汉川市某米业有限公司向四川某银行贷款278,888.00元,用于生产经营,贷款期限24个月,利率16.2%,逾期还款时罚息和复利在原利率基础上上浮50%,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同日,魏某与四川某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承诺为该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川某银行发放贷款后,汉川市某米业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按时足额还款,构成违约。
法院判决:确认《借款借据》项下借款本息全部到期;汉川市某米业有限公司需偿还贷款本金268,971.10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截至2023年10月20日,利息17,660.48元、罚息2,410.88元、复利821.46元);魏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648元由两被告负担。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企业借钱后不按时还,银行能立刻要求还清所有贷款,连带担保人也得一起还钱。很多老板以为“晚几天还款没关系”,但本案中,汉川市某米业有限公司只是没按月足额还款,银行就依据合同直接宣布27万多元贷款“提前到期”,连本带利全要马上还清。更麻烦的是,魏某作为担保人,明明没花这笔钱,却要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可以直接找他要钱,法院也支持了这一点。
对企业来说,这3点风险必须警惕:
-
“小违约”可能引发“大后果”
很多企业觉得“这次少还几百块,下次补上就行”,但合同里往往有“未按期足额还款即构成违约”的条款(如本案《贷款额度合同》第13.1.1条)。一旦违约,银行就能立刻收回全部贷款,不再给你分期还款的机会。建议:签合同时重点看“违约责任”部分,用手机拍下关键条款;还款日提前3天核对账户余额,避免因疏忽导致违约。 -
担保人签字等于“背锅承诺”
魏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结果企业还不上钱,他个人房产、存款都可能被强制执行。现实中,很多老板为朋友企业担保时没想后果,最后自己倾家荡产。建议:- 绝不轻易为他人借款签字担保;
- 如果必须担保,务必在合同里写明“仅对本金担保”或“担保上限”,避免像本案一样连利息、罚息、律师费全包。
-
“不到庭=认输”
本案中汉川市某米业有限公司和魏某都没出庭应诉,法院直接采信银行提交的证据。现实中,企业常因“觉得官司小”“嫌麻烦”不出庭,结果白白丧失协商机会。建议:- 收到法院传票必须当天处理,哪怕打个电话给银行商量延期;
- 保留所有还款记录(如转账截图、聊天记录),哪怕少还一笔也要书面说明原因。
一句话总结:贷款合同不是“走过场”,每个字都可能变成催债的“子弹”。企业借钱前算清还款能力,签合同时划出“违约红线”,担保时量力而行——毕竟银行的耐心有限,但法律的追索期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