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认可第三方代付款项后必须返还-汉川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汉川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984民初522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2年8月29日,广东某医疗公司与汉川某康公司、包某签订《收购协议书》,约定汉川某康公司以685万元价格购买汉川某医疗公司股权;第一笔股权转让款150万元由包某年代汉川某康公司支付;第二笔转让款20万元应于合同签署后两日内支付。
2022年4月12日,广东某医疗公司收到包某年代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50万元。2022年9月8日,广东某医疗公司收到李某代汉川某康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0万元。2022年8月30日和2023年1月18日,汉川某医疗公司向广东某医疗公司转账100万元和50万元。
之后,广东某医疗公司与汉川某康公司因《收购协议书》履行产生纠纷。生效判决认定:《收购协议书》于2023年10月8日解除;广东某医疗公司需向汉川某康公司退还股权转让款320万元(含李某代付的20万元)。另查,广东某医疗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协议书》确认:李某代汉川某康公司支付了第二笔20万元股权转让款。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决汉川某康公司向李某返还20万元代付款;二审驳回汉川某康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企业如果默认或利用了别人代你付款的行为,事后很可能要原封不动把钱还回去!
汉川某康公司输在哪儿?很简单:李某好心帮它垫付了20万元股权转让款,当时汉川某康公司既没拒绝也没打借条,反而在另一起官司里理直气壮地说"这20万是我付的款",成功让法院判广东某医疗公司退给自己320万元。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李某拿着同样的证据要求还钱,法院直接判汉川某康公司必须返还。
为什么法院这么判?道理很朴素:

企业必须记住这3条保命铁律:

  1. 代付款?先签字再收钱!
    别人主动帮你垫钱,第一反应不是"谢天谢地救急了",而是马上补书面协议:写明是借款、垫资还是其他性质,约定清楚还款时间。本案中汉川某康公司若当时让李某写张"代付款确认书"并注明"此款从未来分红中扣除",结局完全不同。

  2. 诉讼表态要"抠字眼"
    打官司时,千万别为打赢当前案件乱认账!汉川某康公司为拿回320万,咬定"李某代付款算我付的",却埋下20万新债务。正确做法:在起诉状里加一句"第三方代付款项不影响我司与代付方另行结算",既保当前胜诉,又堵死后续风险。

  3. 双重获利=自挖陷阱
    企业总想"钱货两得":比如本案中汉川某康公司辩称"李某已拿股权,不该再要钱"。但法院明确表态:代付款和股权是独立法律关系!就像你找朋友借钱买手机,不能说"手机给你用了"就不还钱。企业务必分清:谁付的钱、谁拿的货,必须一一对应

一句话总结: 代付款不是免费午餐,企业点头认账那一刻,法律就默认你欠债了。管钱先管"嘴",收钱必留痕——少签一张纸,多赔二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