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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检查不到位企业可能全额担责-宣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宁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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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19)皖1802民初625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8年12月7日中午,周某甫驾驶电驱动三轮车沿104省道由南向北行驶,12时39分,在水东镇开发区路口左转弯时,与迎面驶来的欣某才驾驶的皖P×××××号重型自卸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甫受伤及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周某甫被送至宁国市人民医院抢救,同年12月26日因医治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欣某才与周某甫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周某甫生前在宣城市水东某缓凝剂制品有限公司工作,月收入31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赔偿周某甫家属各项损失共计389,021.77元(含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曾以"车辆安全设施不全"为由拒绝赔偿,但法院未采纳该主张。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车辆管理的三大"雷区"

本案表面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实则暴露出企业车辆管理的致命漏洞——车辆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可能让企业自掏腰包承担巨额赔偿。以下风险点请企业务必警惕:

1. "安全设施不全"是保险公司拒赔的"挡箭牌"

保险公司答辩时明确表示:"欣某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我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本案因证据不足未被法院支持,但现实中若企业无法证明车辆定期检修合格,保险公司完全可依据《保险法》第16条拒赔。一旦拒赔成功,百万赔偿将直接转嫁给企业
企业行动指南
✅ 每月留存车辆安检视频+签字记录(重点检查刹车、灯光、反光标识)
✅ 拒绝"口头检查",必须使用带时间水印的电子台账系统

2. ICU抢救≠免除企业赔偿责任

家属曾主张ICU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但法院因"由医院统一护理"未予支持。这反而警示企业:若事故中伤者未进ICU(如普通病房),企业可能额外承担数万元护理费。更严重的是,若驾驶员被认定"全责",赔偿金额将翻倍!
企业行动指南
✅ 为驾驶员购买补充商业险(覆盖交强险之外的50%~100%责任)
✅ 事故后24小时内封存行车记录仪数据,避免责任认定争议

3. 农村户籍≠低额赔偿,企业别踩"标准陷阱"

保险公司辩称"死者农村户籍应按农村标准赔偿",但法院依据其实际工作情况按城镇标准判决。现在全国推行"同命同价"试点,企业若仍用旧思维预估赔偿,可能严重低估风险
企业行动指南
✅ 定期核查驾驶员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实际工作地)
✅ 高风险岗位(如货车司机)强制要求购买150万以上商业三者险

真实教训:某物流公司因未检查车辆反光标识缺失,去年在浙江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成功拒赔128万元,企业被迫变卖两台设备还债。

企业风控不能"赌运气"

本案中企业侥幸"躲过一劫",但下一次可能面临灭顶之灾。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独创"三查三验"车辆管理体系(查车况、查保险、查人员;验台账、验流程、验预案),已帮助300+企业实现0事故赔偿争议。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企业可先试用30天满意后付款,用专业方案把法律风险拦在事故发生前。

法律不是事后补救的盾牌,而是事前规避风险的指南针——让专业力量为企业安全护航,远比支付百万赔偿更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