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载导致保险公司免赔10% - 怀远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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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0)皖0321民初728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7年11月28日23时50分许,沈某驾驶"皖C×××××"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途经,追尾碰撞由王某力驾驶的"浙K×××××"号重型半挂车牵引的"浙K×××××"号重型普通半挂车车尾,造成沈某、"皖C×××××"号车乘车人梁某周、袁某伦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梁某周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起事故经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绍兴支队四大队认定,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力负次要责任。梁某周、袁某伦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沈某于2017年12月11日赔偿梁某周家属40000元。
沈某驾驶的"皖C×××××"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登记并挂靠在怀远县某轮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在蚌埠某保分公司投保了保险限额为50000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法院判决结果:蚌埠某保分公司赔偿沈某垫付款36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的核心教训是:车辆超载不仅违法,还会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部分损失。许多企业老板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殊不知保险公司有很多"免责条款",超载就是最常见的一种。
在这起事故中,沈某虽然为死者家属垫付了4万元,但因为他的货车存在超载情况,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只赔90%(即3.6万元),剩下的10%(4000元)要企业自己承担。为什么?因为保险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超载要扣除10%的赔偿。
很多企业主可能觉得:"我每年都交保险费,出了事保险公司就该全赔!"但现实是,保险公司设置这些条款就是为了提醒大家注意安全。超载不仅危险,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不赔这部分损失。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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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货车"吃太饱"
超载一两百斤可能省了点运费,但一旦出事,保险公司可能拒绝赔付10%甚至更多。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装货检查制度,每次出车前称重,宁可多跑一趟,也不要冒险超载。 -
读懂保险合同的"小字条款"
投保时别光顾着交钱,一定要仔细看合同里的"免责条款"。特别是关于超载、酒驾、无证驾驶等情形的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向你明确说明这些条款,否则可能无效。建议让专业律师帮你审核保险合同,避免"买了保险却赔不到"的尴尬。 -
垫付赔偿要留证据
案例中沈某能拿到赔偿,是因为他保留了给死者家属4万元的支付凭证。企业在处理事故时,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并让对方出具收条,注明"赔偿款"。现金支付风险大,很可能像本案被告一开始质疑的那样,"不能证明已垫付费用"。
特别提醒运输、物流类企业:车上人员险是重要保障,但必须合规运营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别等到事故发生了才发现,自己省下的那点装货空间,最终要付出十倍的代价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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