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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项目交易合并起诉需确保独立对账确认-当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当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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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582民初49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2021年8月、2022年4月,湖北某建公司(卖方)与当阳某商公司(买方)签订两份《产品买卖合同》,约定湖北某建公司向当阳某商公司供应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名称分别为当阳市**工业园公租房和玉泉民宿。两份合同均约定:买方指定收货验收人胡某;每月月底对账,次月10号前付清全部货款;因纠纷发生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此后,湖北某建公司依约供货。此外,湖北某建公司还向当阳某商公司供应了某某安置房工地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针对以上供货情况,双方在2022年12月16日前均进行了对账,根据双方签字的对账单确认货款金额共计2216663.15元。当阳某商公司及其委托的宜昌某建公司共计支付了1855626.35元货款,余款361036.80元至今未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当阳某商公司向湖北某建公司支付欠款361036.8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按LPR加计50%计算),并支付律师费20000元。法院驳回了当阳某商公司关于管辖权异议、三个项目不能合并起诉等全部抗辩理由。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隐藏着企业日常经营中最容易踩的"坑"——多个项目混在一起算账。当阳某商公司以为"公租房项目已付清""安置房不是我买的""民宿项目没签字"就能拒付欠款,结果法院还是判它全额买单。为什么?关键就三点:

1. "对账单"比"我以为"更有法律效力
当阳某商公司声称公租房项目"已付清"(实际多付了5万多元),但法院只看双方签字的对账单。企业老板常犯的错误是:

2. "三个项目合并起诉"合法,但你的合同要跟上
当阳某商公司认为三个项目不能一并起诉,但法院明确指出:相同法律关系(都是买卖合同)的多个交易,法律允许合并处理。这对企业是双刃剑:

3. 律师费和违约金不是"吓唬人"
当阳某商公司以为"律师费太高不支持""没逾期不算违约",但法院直接判了2万元律师费和LPR 1.5倍的违约金。关键原因是:

最后敲黑板: 很多老板觉得"关系好不用签合同""对账是财务的事",但当对方突然说"没收到货""钱已付清"时,没有完整证据链的企业90%会吃亏。本案中湖北某建公司能胜诉,全靠每一步都留痕——这正是专业企业法律顾问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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