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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能以非医保用药为由拒赔全部医疗费-宜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宜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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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0)鄂0684民初204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9年1月15日19时35分许,张某驾驶号牌为鄂F×××**"江淮"牌轻型仓栅式货车沿宜远线由东向西行驶至250省道12KM+10M处,与前方同向贺某拉的板车发生碰撞,造成贺某受伤。宜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贺某无责任。贺某受伤后,在宜城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53天,花费医疗费46303.83元;后转至襄阳市中心医院住院28天,花费40647.30元;又在鄂西化工厂职工医院住院53天,花费9194.40元。经宜城某都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贺某伤残程度为十级,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事故发生后,张某垫付医疗费50000元,中国某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城支公司赔付10000元。另查明,事故车辆所有人为王某贵,该车在中国某太财险宜城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和10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不计免赔)。

法院判决:中国某太财险宜城支公司赔偿贺某150131.23元(已扣除先行支付的10000元);张某支付贺某鉴定费1560元;贺某返还张某垫付款50000元。

三、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是普通的交通事故,但藏着企业容易踩的"大坑"!关键点在于:保险公司主张"医疗费应扣除非医保用药,只赔80%",但法院明确驳回了这一要求,判决保险公司必须全额赔付。这意味着,企业购买商业保险后,不能理所当然认为"非医保用药不赔",保险公司必须按实际医疗费用赔偿

对企业来说,这个判决敲响了三记警钟:
1️⃣ 别被"非医保不赔"的条款忽悠
很多企业买车险时,业务员会说"医保外用药不报销",于是企业真以为能省下这部分钱。但本案中,法院认为:保险公司若想拒赔非医保用药,必须证明这些药品"不合理、不必要"。如果企业作为车辆所有人(如王某贵),或作为雇主(如张某的用工单位),遇到类似事故,千万要核对医疗清单——只要用药与伤情相关,保险公司就必须赔!建议企业: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求业务员书面说明免责条款;发生事故后保留全部医疗记录,避免因"自认理亏"而接受保险公司打折赔付。

2️⃣ 垫付款项必须"留痕",否则要不回来
张某垫付50000元时,让贺某子女写了收据,结果法院直接判决贺某返还。反观现实中,很多企业员工私下垫付医疗费,既无收据又无转账记录,最后人财两空。特别提醒:企业若为员工或第三方垫付费用,必须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并备注用途,或让收款人签书面收条。口头承诺、现金支付都是"埋雷"!

3️⃣ 超龄劳动者误工费也能赔,用工风险别忽视
贺某已66岁(超退休年龄),但法院仍支持其误工费,理由是"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际从事农业劳动"。这对企业是重要警示:雇佣超龄员工时,不能想当然认为"不用赔误工费"。只要员工能证明仍在劳动(如工资流水、工作证明),企业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企业:对超龄员工定期评估劳动能力,购买足额雇主责任险,并在用工协议中明确健康状况声明。

最后划重点:买100万商业险的王某贵看似"冤大头",实则因小失大——若只买交强险(最高赔20万),面对16万医疗费+6万伤残赔偿的案子,自己要倒贴近10万!企业用车别贪便宜省保费,第三者责任险建议至少买200万,用几百元保费换百万保障,才是真正的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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