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保雇主责任险,免责条款未特别提示保险公司仍需全额赔付-阜阳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民终189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4月9日,太和县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平安某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处为73名雇员投保雇主责任险B版,约定保险期间为2024年4月12日0时起至2025年4月11日24时止。保险方案为岗位名称:保安人员、职业类别:三类职业、人数:33,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300000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20000元、每人年保费284元。保单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3360000,保单累计赔偿限额:RMB23360000。附加险种约定24小时意外B条款: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岗位保安人员/三类职业限额值300000。保险单第十一条特别约定第8款约定:本保单承保被保险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每人赔偿限额最高为主险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50%。保险单第十二条雇员清单中包含田某海。保险单条款保险责任第三条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下列情形所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4年8月4日,太和县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田某海在工作中死亡。2024年9月11日,太和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田某海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经急救中心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太和县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中国平安某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支付保险赔偿款300000元,中国平安某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认为适用特别约定,只同意赔付150000元。
另查明,2024年8月29日,太和县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受害人田某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达成了《赔偿协议书》,约定太和县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计赔偿48万元,并已实际支付。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中国平安某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向太和县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付保险金300000元。中国平安某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要求保险公司全额赔付30万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都有这样的误解:"保险合同签了字就万事大吉,出事了保险公司肯定会赔"。但这个真实案例告诉我们:保险公司写在合同里的"免责条款",如果不特别提醒你,可能根本不算数!
本案中,物业公司的保安田某海在上班时突发疾病死亡,完全符合保险合同中"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理赔条件。但保险公司却说:"合同里写了,这种情况只赔50%!"表面看,这条约定是用黑体加粗的,似乎已经提醒了企业。
法院为什么判保险公司必须全额赔付呢?关键在于:
-
"特别约定"不等于"已尽提示义务"
保险公司以为把条款加粗就是尽到提示义务了,但法律要求的是"特别提示"——不是简单地把所有条款都加粗,而是要针对每一条免责条款单独说明。就像药品说明书,不能只说"有副作用",而要明确告诉你"可能出现头晕、恶心等反应"。 -
"投保人签字"不等于"已理解条款"
企业负责人在投保单上签了字,保险公司就认为尽到义务了?错!本案中,虽然企业签了"投保人声明",但法院认为这只是笼统确认,不能证明企业真正理解了"突发疾病只赔50%"的具体法律后果。就像你签收快递时勾选"已验货",不代表你真的拆开检查过商品。 -
"50%限额"实质是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辩称这是"责任范围约定"而非"免责条款",但法院一针见血地指出:把30万保额直接砍半,这明显是减轻自身责任,必须按免责条款的特殊要求处理。
给企业老板的3个避坑指南:
✅ 签合同时别只看保额和保费
重点看"特别约定""责任免除"部分,遇到"最高不超过""限额为50%"等表述,必须让保险业务员当面解释清楚,并录音或要求书面说明。
✅ 拒绝"打包式"签字
保险公司让签《投保人声明》时,不要笼统签字。要求对每一条限制性条款单独确认,比如写明"已知晓第8条约定突发疾病死亡仅赔付50%"并签字。
✅ 理赔前先固定证据
像本案中的物业公司,及时与家属签订赔偿协议并实际付款,既履行了企业责任,又为后续向保险公司索赔打下基础。如果只口头答应赔偿却不留证据,保险公司可能以"企业无实际损失"为由拒赔。
特别提醒餐饮、物业、建筑等用工密集型企业:你们每年花不少钱买雇主责任险,千万别因投保时"图省事",导致出事时"赔不到"。记住——合同不是签完就完事,关键看条款是否真正生效!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发现很多纠纷都源于"我以为":企业以为签了字就有效,保险公司以为加粗就算提示。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已做到"。在签署任何合同时,多问一句"这条具体什么意思",可能就省下几十万损失。
如果您希望避免类似的法律风险,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可根据企业行业特点定制风险防控方案。更贴心的是,我们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服务模式,让您亲身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后再做决定,真正解决企业经营中的后顾之忧。法律风险防范不是成本,而是对企业未来最稳妥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