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未签合同必付双倍赔偿 - 长葛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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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豫1082民初3444号、(2025)豫1082民初362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6月10日,罗某经人介绍入职到长葛某瓷业有限公司从事"翻胚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0月10日,罗某以长葛某瓷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向该公司提交了辞职书。2024年12月31日,罗某向长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社会保险。长葛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于2025年2月6日作出裁决,要求长葛某瓷业有限公司支付罗某工资10200元、经济补偿金1990元、双倍工资12072.6元。罗某与长葛某瓷业有限公司均对上述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查明,长葛某瓷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3日,法定代表人贾某。罗某提供的证据显示:2024年6月工资为3980元;8月份(出勤16天)工资1960元;9月份(出勤21.5天)工资4300元;10月份(出勤10天)工资1600元。2024年8月9日,罗某收到6月份工资980元、8月2日收到6月份工资3000元;2024年8月17日收到3000元、9月28日收到2500元,小计5500元。
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24年10月10日解除;长葛某瓷业有限公司需支付罗某工资7860元(8-10月工资)、经济补偿金1967.5元、双倍工资11805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用工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用工管理中最容易踩的两个"大坑",而且代价不小!
第一个坑:拖欠工资等于"自找麻烦"
罗某只因公司拖欠了8-10月的工资,就有权立即辞职并要求公司额外支付近2000元的经济补偿金。很多老板觉得"晚发几天工资没关系",但法律明确规定:只要拖欠工资,员工随时可以走人并要补偿。更关键的是,罗某把辞职书交给车间主任赵某就被法院认定为有效,根本不需要找老板本人!因为车间主任这类基层管理人员本来就有接收员工文件的职责。所以别再说"他没告诉老板"这种话,法律不认这个理。
第二个坑:不签合同=白送双倍工资
公司声称"罗某自己不愿意签合同",但法院根本不信,为什么?因为他们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曾通知罗某签合同。法律要求公司必须主动、书面通知员工签合同,比如发个《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让员工签收。光说"我让他签了"没用,必须有证据!结果公司白白多付了1万多元双倍工资,比正常工资还高。
额外提醒:
- 工资计算要透明:公司以为按"件数"算工资就能少付钱,但法院还是根据实际工作量判了应发工资。建议企业保留完整考勤和工资记录,避免说不清。
- 加班费别乱算:罗某要4200元加班费没被支持,因为他只凭"周末和节假日"推算,没证明公司实际安排了加班。但反过来,如果公司真让员工加班却不留证据,也可能被倒打一耙。
- 社保不能拖:虽然这次社保问题没判公司赔钱(因为要找社保局先处理),但拖欠社保同样是员工辞职要补偿的合法理由!
给企业的救命建议:
- 工资务必每月5号前发,遇到困难也得先发部分并书面说明
- 员工入职第1天就发《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让本人签字确认
- 车间主任、班组长等管理人员要明确告知其有权接收员工文件
- 工资条必须写清出勤天数、计件数量、加班明细,双方签字
很多老板觉得"小企业不用这么麻烦",但你看本案公司才赔了2万多元,可一旦被员工举报劳动监察,还要面临行政处罚。更可怕的是,如果同时有10个员工这么告你,损失就是20万!现在花几百元规范用工,远比事后赔钱划算。
四、专业护航让企业安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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