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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驾驶人离开现场但非逃逸保险公司应赔付-潜江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潜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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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19)鄂9005民初249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8年11月26日,周某某驾驶自家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到浩张线某路段时,因对面车灯太亮看不清路,车右侧后视镜把行人李某某挂倒了。李某某受伤后被送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周某某当时下车问李某某伤得重不重,李某某说自己没事,让周某某“赶紧走,别管我”。周某某就开车离开了。几天后,周某某听说李某某去世了,立刻去交警队自首。12月4日,周某某和李某某的父亲李某坤签了调解协议,赔了30万元现金。后来检察院认为周某某不构成犯罪,没起诉他。周某某的车在浙商财保某江支公司买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50万的商业三者险(保事故赔别人的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法院最后判:浙商财保某江支公司必须赔给周某某30万元保险金。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事故后离开现场 ≠ 逃逸!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拿“离开现场”当借口拒赔。

很多人以为,出了事故开车走了就是“逃逸”,保险公司肯定不赔。但法院说:得看具体情况!像周某某这样,受害人亲口说“没事,你走吧”,他才离开的;事后又主动自首、赔钱,这不算逃逸。保险公司拿合同条款当“挡箭牌”拒赔,法院根本不认账。

对企业老板的3个实用提醒:

  1. 事故现场别“自作聪明”
    如果你的员工开车出事,哪怕对方说“小伤不用管”,也一定要当场报警、拍照留证,并等交警来处理。别学周某某直接走人——万一对方事后反悔或伤情加重,你拿不出证据,保险公司就可能死抠“离开现场”拒赔。记住:“对方同意”不是免死金牌,报警记录才是硬道理!

  2. 买保险时盯紧“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合同里总有一堆小字说“离开现场不赔”。签合同前,让法务或律师重点看这部分:

    • 条款是否用加粗黑体标出?(没标的话,法院可能判无效!)
    • “离开现场”具体指什么?(像本案,法院认为受害人让走不算逃逸)
      行动建议:每年续保时,让员工签字确认“已读免责条款”,避免日后扯皮。
  3. 出险后48小时内必须报案
    本案中周某某没及时报案,差点被拒赔。法律要求事故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影响理赔。企业要定制度:

    • 车队司机出事→立刻打公司电话→公司2小时内统一报案;
    • 保留现场视频、证人联系方式,比“口头承诺”靠谱100倍!

为什么企业常栽在这类坑里?
老板们总以为“赔了钱就完事”,但保险公司会钻空子:只要没报警记录,就咬定“逃逸”拒赔。本案周某某运气好(受害人主动让他走+事后自首),但换成企业事故,没人替你说话——法院只看证据!去年全国有3成车险拒赔案,都因企业没及时固定证据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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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隐去敏感信息。企业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个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