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缴社保反赔钱!员工主动要求也不行 - 大冶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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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0281民初8432/925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胡某于2016年11月入职大冶市某冶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粉磨工工作,月平均工资4500元。该公司从2016年11月开始至2023年10月为胡某缴纳了工伤保险,但没有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2023年7月,该公司因经营原因安排胡某放假,并从次月开始向胡某发放了2个月生活费。此后,该公司一直未安排胡某回岗位工作。
法院判决结果:
- 确认胡某与大冶市某冶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从2016年11月至2024年4月存在劳动关系;
- 公司需在15日内支付胡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3750元;
- 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如补缴社保、失业保险损失等)。
三、核心观点:企业不缴社保=自找麻烦!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以为员工同意不缴社保,公司就能省事省钱,结果反而赔了钱。
关键教训就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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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不缴社保”全是废纸:
公司辩称,胡某入职时主动要求“不缴社保,把公司该交的钱发成工资”。但法院根本不认!为啥?因为社保是国家强制规定,企业必须交,不能和员工“商量着来”。就像你不能签合同说“我自愿不吃饭”,法律早就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交社保(养老、医疗、失业等),签了“不交协议”也无效。企业想省钱?省下的小钱可能换来大额赔偿(本案赔了3万多元)。 -
放假不安排工作=变相辞退:
2023年7月公司让胡某放假,只发了2个月生活费,之后既不通知复工也不解雇。法院认定:这等于公司单方面“停摆”劳动关系,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合同并要补偿金。特别提醒:企业因经营困难需放假的,必须书面通知员工(比如“因停产,暂放假3个月,到期复工”),并保留沟通记录。放任不管超过合理期限(本案超8个月),法院会视为违法解除! -
社保补贴发了也得退?别想太美:
公司还主张“每月工资里多发了社保补贴,员工该退还”。但法院说:你没证据证明额外发了钱(工资表没写清楚),想追回?门儿都没有!更讽刺的是,就算真发了,法律也认为这是“无效操作”——企业该交的社保一分不能少,发补贴反而可能被认定为“逃避责任”,赔了夫人又折兵。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 社保必须“应缴尽缴”:别听员工说“不用交”,该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一样不能少。少交一种?员工随时能告你,公司赔钱+滞纳金。
- ✅ 放假要“留痕管理”:停工超1个月,必须书面告知员工复工时间、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70%发),并通过微信/邮件留存记录。
- ✅ 别玩“社保替代”花招:工资里加“社保补贴”?法院直接无视!老老实实走社保账户,省心又省钱(长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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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已按规范隐去真实姓名及企业全称,聚焦法律风险警示。企业合规管理无小事,早预防早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