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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约定高利率将被法院大幅调减-天门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天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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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4)鄂9006民初383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7年7月18日至2018年9月19日,天门某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李某借款,李某多次向天门某有限公司账户转款,累计金额为5500000元。天门某有限公司将位于湖北省天门市号(承天国际车城)C区1号楼C1-1铺为借款提供担保,2018年4月2日,双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被担保主债权金额为4000000元。此后,天门某有限公司按月利率2%标准每月向李某支付利息。2019年10月31日,天门某有限公司偿还李某借款本金3000000元,但仍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2020年10月。2020年10月21日,天门某有限公司向李某出具欠条,确认借款金额为2500000元,并签订《借款抵押协议》。之后,天门某有限公司未再还款,双方多次结算利息并出具欠条(如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欠息300000元等)。

法院判决:天门某有限公司需偿还李某借款本金2500000元及利息(但利率从约定的年化24%调减为15.4%),李某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以4000000元为限),其余过高利息请求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大坑”:你以为约定的高利率就一定能拿到手?法院可能直接给你“打折”!

关键教训:

  1. 利率再高也“无效”,法院只认法定上限
    本案中,双方约定月利率2%(年化24%),但2020年时国家规定的合法利率上限是“一年期LPR的4倍”(当时为15.4%)。法院直接把利率从24%砍到15.4%,导致出借人少收近40%的利息。对企业来说:

    • 作为借款人:别以为高息能“救急”,后续可能被起诉调减,反而增加诉讼成本。
    • 作为出借人:约定利率超过LPR四倍的部分,法院一律不支持!2024年最新LPR四倍约14.8%(3.7%×4),签合同时务必查清实时标准。
  2. 抵押登记是“护身符”,但细节决定成败
    本案中李某能优先受偿,全靠2018年办了正规抵押登记。但注意:

    • 担保金额写“4000000元”就只能保这400万,哪怕实际欠500万也白搭!
    • 企业行动指南
      • 抵押时必须写清担保范围(本金+利息+费用),别留模糊空间;
      • 登记后每年查一次抵押状态,防止被偷偷注销。
  3. 现金交易、口头约定=埋雷
    李某用“收款收据”打欠条、多次补签利息欠条,差点因证据不足败诉。企业常见错误:

    • 用个人账户收公款、借款不写用途、利息靠“口头承诺”……
    • 血泪建议
      • 所有资金往来只走对公账户,备注“借款”;
      • 利息结算必须书面确认,像本案中分段打欠条就很聪明;
      • 疫情等特殊情况提前签补充协议,别等出事才补救。

给老板们的真心话:
借钱不是写个“欠条”就完事!利率超15%可能打水漂,抵押漏写一个字就丧失优先权。企业每笔借贷,务必做到三查:查利率是否合法、查抵押是否完整、查证据链是否闭环。 与其事后花大钱打官司,不如事前花小钱做合规——毕竟法院不会因为“我急用钱”就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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