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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合同“保底年薪”条款模糊易引发纠纷-钟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钟祥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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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案号:(2021)鄂0881民初352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原、被告于2020年10月1日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书》,合同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合同第2条约定“甲方(钟祥悦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聘用乙方(夏某)从事数学教师工作,每月基本工资:(1)1200元底薪+35课时+100全勤;(2)1500元+25课时+100全勤+20义务课时;”“备注签订保底伍万元整年薪。”夏某选择第(1)种报酬方式,即1200元底薪/月+35元/课时+100元/月工资报酬。夏某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了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一年期间的教学任务,钟祥悦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按1200元底薪/月+35元/课时+100元/月工资报酬合计29957.50元按月足额发放给夏某。夏某认为按保底五万元年薪整的约定,钟祥悦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下欠20042.50元的工资未支付。

判决结果:法院驳回了夏某的诉讼请求,认为夏某是退休人员,双方属于劳务合同关系(非劳动关系),公司已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全部报酬29957.50元;而“保底五万元年薪”仅是可预期目标,夏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实际完成了保底年薪对应的全部工作条件,因此公司无需额外支付款项。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一句话总结: 企业给退休返聘人员签合同时,别写“保底年薪”这种模糊话!法院不认“空头支票”,员工得拿出真凭实据才能要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见的“合同坑”。夏某干了一年活,公司也按月发了工资,但她咬定合同里写了“保底五万年薪”,硬说公司少给了两万块。法院为啥不支持她?关键点就三个:

  1. 退休返聘≠正式员工:夏某56岁已退休,和公司签的是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只看双方白纸黑字的约定。
  2. “保底年薪”是纸老虎:合同里写“保底五万”,但没说明什么条件下能拿满(比如要上多少课、学生评分多少)。法院说:这就像说“今年生意好就多发奖金”,结果生意没达标,当然不能硬要钱!
  3. 谁主张,谁举证:夏某空口说“欠钱”,却拿不出上课记录、考核证明等证据。公司反而亮出工资流水,证明钱已结清——法院自然信证据,不信嘴皮子。

给企业的避坑指南:

记住:好合同不是“防员工”,而是让老实人踏实干活,让耍心眼的无缝可钻。少花100块请律师审合同,可能省下10万块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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