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包建设工程合同将导致索赔无门-谷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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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19)鄂0625民初108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事实:
2018年11月6日,谷城县老客运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作为发包方,湖北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承包方,双方签订一份《房屋拆除合同》,约定建某工程公司承包谷城县老客运站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房屋拆除工程。同年11月8日,建某工程公司与谷城某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一份《房屋拆除合同》,约定建某工程公司将其承包的该房屋拆除项目委托谷城某桥物业公司进行施工拆除。2018年11月11日,谷城某桥物业公司与湖北金某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一份《房屋拆除合同》,约定谷城某桥物业公司将该房屋拆除项目委托金某运工程公司进行拆除施工,金某运工程公司向谷城某桥物业公司支付200000元;工程定于2018年11月20日开工,2019年1月30日拆除完工。2019年3月6日,双方经结算,谷城某桥物业公司向金某运工程公司出具欠条一张,确认欠劳务费40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谷城某桥物业公司3日内支付金某运工程公司劳务费40000元,并驳回谷城某桥物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包括解除合同和索赔12万元的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警示:非法转包=自断后路!
这个案子最致命的问题是什么?
谷城某桥物业公司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把工程整包转手给金某运工程公司,结果被法院直接认定为"非法转包",合同彻底无效!
为什么合同无效对企业是"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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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彻底泡汤: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就像一张废纸。谷城某桥物业公司想以"对方没按期完工"为由索赔12万元,但法院根本不受理——因为合同本身不合法,哪来的违约责任? -
想"解除合同"都没资格:
无效合同不存在"解除"一说(就像假结婚证不能去民政局离婚)。谷城某桥物业公司连解除合同的请求都被驳回,白白浪费诉讼费。 -
干了活还得倒贴钱:
金某运工程公司虽然合同无效,但实际干了活,又有谷城某桥物业公司亲笔写的"欠4万元劳务费"欠条,法院照样判谷城某桥物业公司付款。
企业必须避开的3个"雷区"
✅ 雷区1:把工程当"二道贩子"转手
- 法律红线:建设工程必须由承包方亲自施工,除非合同明确允许且只分包非主体部分(比如只让别人做油漆)。
- 企业自保:如果必须找人合作,签"分包协议"而非"转包协议",并在合同里写明"分包范围仅限于XX部分"。
✅ 雷区2:口头约定不签凭证
- 本案翻盘关键:金某运工程公司手握谷城某桥物业公司亲笔写的欠条,4万元劳务费一分没少要到。
- 企业自保:无论金额大小,所有结算必须书面确认!微信截图、签字单据都要存档,避免"他说他给了,你说你没收"的扯皮。
✅ 雷区3:以为"行业惯例"能免责
- 很多企业觉得:"别人都这么转包,没事!" 但法院只认法律——转包就是违法,纠纷一起,企业立刻陷入被动。
- 企业自保:签合同前让专业律师审核,花小钱省大麻烦。别等到被告上法庭才哭诉"我不知道这是非法转包"。
一句话总结:
建设工程转包不是"生意技巧",而是法律红线!一旦被认定非法转包,企业不仅拿不到违约赔偿,还可能倒贴钱,甚至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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