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解除条件可避免企业被动-宜城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684民初329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6年1月28日,宜城市某影公司与黄某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宜城市小河镇朱市某影院免费租给黄某使用,黄某负责看管房屋和场地。合同明确:若市政府或开发商对该影院进行改造开发,或宜城市某影公司对外公开拍卖,宜城市某影公司可随时终止合同;黄某自行维修房屋或改造场地的费用由其自理,宜城市某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后,黄某占用影院并修建了六间猪圈、种植六棵银杏树。2019年底,因开发商计划开发该影院,宜城市某影公司要求黄某返还房屋,但黄某拒绝,双方发生纠纷。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黄某需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返还影院房屋及场地、恢复原状,并拆除猪圈、迁移银杏树。
三、核心观点:企业签合同时务必写清“什么情况下能解约”,否则可能被“套牢”
这起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合同漏洞”:口头约定或模糊条款,会让企业丧失主动权。
- 为什么宜城市某影公司能赢?关键在合同写得“够具体”
合同白纸黑字写明:“开发商要开发时,公司可随时终止合同”。2019年开发商真来开发了,法院直接认定“解约条件已成就”,公司轻松拿回场地。反观黄某辩称“种了树、修了猪圈要补偿”,但合同早写清“改造损失自理”,法院根本不支持。 - 企业常踩的坑:以为“不收租金=没风险”
很多企业为省事,把闲置场地免费租给他人,只口头说“帮我看着就行”。但一旦对方赖着不走(比如本案黄某),企业想收回就得打官司。更麻烦的是:如果合同没写清“什么情况下能解约”,法院可能判“继续履行合同”,企业只能干瞪眼! - 风险防范三招,企业必须做到
- “什么情况能解约”必须写进合同
别只说“特殊情况可终止”,要像本案一样列具体:比如“政府拆迁”“第三方收购”“承租人转租”等。越明确,越不怕扯皮。 - “损失谁承担”提前划清界限
承租人装修、种树、修设施?合同里直接写“费用自理,退租时不补偿”。否则对方可能狮子大开口(本案黄某就想索赔猪圈和银杏树)。 - 定期检查合同,别等出事才补救
闲置资产免费租出去后,企业常以为“反正不收钱,没人管”。但本案提醒:每年查一次合同,确认是否需更新条款(比如新增“环保要求不达标可解约”)。
- “什么情况能解约”必须写进合同
企业合同不是填空题,而是“安全网”——织得密,才能防住意外。尤其免费租赁,看似省心,实则风险更高:对方可能把你的场地当自家后院,一住十年,想收回来比登天还难!
征和律师事务所贴心提示:作为专注企业服务的法律顾问团队,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合同审查服务,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用专业条款堵住漏洞,让您的每份合同都成为“护身符”,而非“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