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货款被起诉,股东为何不用赔?-颍上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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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1226民初90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新某明珠公司购买张某生产的床垫,2019年2月1日经结算下欠货款121440元。张某多次催要该款无果,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新某明珠公司需在10日内支付张某货款121440元及逾期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2022年1月18日起算至付清之日),但驳回了张某要求股东陈某一、陈某二和汪某个人赔钱的请求。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这类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坑”:公司欠钱,股东却不用个人掏腰包。法院为啥不判股东赔钱?关键原因就一条——证据不足!张某说股东陈某一、陈某二没交够公司注册资金(俗称“实缴出资”),但拿不出实锤证据,法院只能驳回。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是面“照妖镜”,照出三大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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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白送利息:新某明珠公司拖了3年才付钱,结果不仅要还本金,还得额外付利息。现实中,很多企业觉得“晚点付没事”,但法律明确规定:拖欠超过约定时间,就得按LPR付利息(现在一年期LPR约3.45%,12万货款拖一年就多赔4000多块)。
→ 防范建议:货款到期别“拖字诀”!设置财务提醒,到期前主动联系供应商确认付款。真有困难也得先打个招呼,签个延期协议,避免利息“滚雪球”。 -
股东“金蝉脱壳”难追责:张某想让股东个人赔钱,但法院查了: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没抽逃资金或没交够出资的证据,就不能“牵连”个人。很多小企业老板以为“公司是我开的,钱就是我的”,结果欠债时才发现——公司破产了,股东口袋的钱未必要赔!
→ 防范建议:- 对供应商:签合同前查清对方公司注册信息(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查),重点看“实缴资本”是否填满。如果写“0元”或远低于注册资本,要警惕!
- 对企业主:股东务必按时交足注册资金(保留银行回单),别用个人账户收付公司货款,否则可能被当成“财产混同”要个人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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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签字惹祸上身:汪某(商场经理)好心帮老板核对账目、签了欠条,差点被当成被告。幸好原告撤诉,但现实中这种“临时帮忙”极易引发纠纷——没公章只有个人签字,债务算谁的?
→ 防范建议:- 财务操作必须“留痕”:对账、签单一律用公司抬头纸+盖公章,个人别随便签字(哪怕老板让干)。
- 员工别当“背锅侠”:像汪某这样“临时顶岗”,要书面留底(比如微信确认“仅核对数字,不担责”),避免卷入债务纠纷。
四、征和律师提醒:风险藏在细节里,专业护航更省心
这个案子再次证明:法律风险从来不是“大事件”,而是日常管理的小漏洞。企业主与其事后打官司,不如提前织好“防护网”——比如规范合同模板、建立财务稽核流程、定期法律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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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人物及公司名称已按司法实践做隐私化处理,张某、新某明珠公司、陈某一等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