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易证据缺失导致货款难追回:防范买卖合同风险的要点-宁国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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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18民终257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12月12日和12月26日,义乌某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通过宁国市某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宁国市某伟照明电子有限公司发送照明器材,货物价值共计36190元。2021年11月29日,义乌某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成某能通过微信向帅某伟催讨货款未果。后成某能通过电话向帅某伟催要货款,帅某伟表示需迟延支付。
一审时,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义乌某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但二审中,法院采纳了新提交的物流证明和托运清单等证据,最终改判:宁国市某伟照明电子有限公司需支付36190元货款及利息,同时,因该公司为一人公司且股东帅某伟未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分离,帅某伟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个人也要赔钱)。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避免“货到款难追”?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致命漏洞”:交易过程不留痕,打起官司输得冤。一审原告明明发了货、催了款,却因证据不全败诉;直到二审补交物流单和聊天记录才翻盘。更麻烦的是,一人公司的股东帅某伟,因没把个人钱包和公司账本分开,结果要自掏腰包赔钱!
对企业来说,这三点风险必须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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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不如“白纸黑字”:
案子里,帅某伟在电话里答应“迟延支付”,但一审时原告只靠回忆主张事实,法院不认账。等二审补上微信聊天和物流单才赢。现实中,很多老板以为“朋友介绍”“电话下单”就够了,结果货发出去,对方耍赖说“没收到”,企业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 防范建议:- 任何交易,哪怕小额,也要留书面证据:送货单让对方签收、微信下单后补发文字确认(例如“您12月12日订的照明盒500个,已发物流,单号XXX”)、通话录音保存好。
- 重点:签收环节最关键!别让司机“代签”了事,必须让客户指定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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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股东:别把公司当“自家钱包”:
帅某伟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因无法证明“公司钱≠个人钱”,法院直接判他个人赔款。很多小企业主用个人账户收货款、混用公司资金,看似方便,实则埋雷——一旦公司欠债,个人房产、存款都可能被强制执行!
✅ 防范建议:- 严格分开公司账和个人账:开对公账户收款,工资、报销走正规流程,定期做财务审计。
- 每年留存《财产独立说明》,由会计师签字确认,关键时刻能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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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要“全链条”,别等打官司才补:
原告一审只提交了微信截图,没物流凭证;二审补交后才逆转。但补证耗时耗力,还可能因证据过期失效。法律讲究“谁主张谁举证”,你说货发了,就得拿出“下单-发货-签收-催款”的完整证据链。
✅ 防范建议:- 建立简易“交易档案袋”:每笔订单存好4样东西——合同/订单、送货单、付款记录、催款记录(截图或录音)。
- 电子证据及时备份:微信聊天导出PDF存档,通话录音刻成光盘标注时间人物。
结语:小疏忽酿大损失,专业支持早预防
这个宁国案例告诉我们:企业纠纷往往败在细节,而非道理。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见过太多老板因“图省事”丢了证据,最后货款打水漂。征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极高的性价比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您可先试用1个月,满意后再付款,我们帮您梳理合同漏洞、设计证据留存流程,让交易安全像“快递签收”一样简单可靠。别等到官司上门才后悔,提前一步,风险清零!
(注:本文案例已隐去真实名称,仅作普法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