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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紧急制动致乘客受伤 公交公司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钟祥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钟祥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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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881民初269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4月7日16时50分许,冉某驾驶的鄂H0****号公共汽车,行至钟祥市郢中石城大道老人民医院路时,因操作不当,致车上乘客蔡某摔倒,造成蔡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蔡某受伤后被送入钟祥市某医院治疗,经入院诊断:1.脑震荡,左侧颞顶部头皮挫裂伤,左侧颞顶部头皮血肿。2.颈部软组织损伤。3.左侧胸部软组织损伤。4.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该事故经钟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出具证明。蔡某住院治疗80天,某乙公司结算医疗费47593.79元,2024年6月26日办理出院手续。出院诊断医嘱载明:需注意休息,进行康复理疗,定期复查头颅及胸部CT,处理牙齿损伤等。蔡某出院后于2024年12月25日前往钟祥市某医院检查,花费检查费484.5元。蔡某伤情经钟祥正和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后续需进行康复治疗,牙齿损伤需定期处理;误工日期120日,护理日期90日,营养日期60日。

另查明,2023年8月29日,某乙公司向某财荆门分公司投保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每人责任限额2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0万元。交通事故发生时冉某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蔡某从事农业生产。

法院判决:某财荆门分公司向蔡某赔偿保险金39997.5元;驳回蔡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说得很明白: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摔伤,公交公司必须"全赔"!更关键的是,保险公司想推脱说"乘客没系安全带也有错",但法院根本不认——因为公交车上压根没装安全带,乘客想系也系不了。最后,公司不仅要赔钱,连垫付的4万多医疗费都得自己找保险公司要,麻烦得很。

对企业来说,这可不是"别人家的故事",而是实实在在的警钟。特别是从事运输服务的企业,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避免踩坑:

1. 车上没安全带?别想让乘客"背锅"!
本案中,保险公司咬定"乘客没系安全带要担责",但法院直接戳穿:公交车设计时就没装安全带,乘客怎么可能系?企业必须自查:你提供的交通工具(公交车、大巴车等)是否配备了国家要求的安全设施?座椅、扶手、安全带一个都不能少!别等出事了才说"行业都这样",法院只看"你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 司机操作不当?公司要当"冤大头"!
民法典写得清清楚楚:运输过程中乘客受伤,承运人(也就是公交公司)必须赔钱,除非能证明是乘客自己故意搞事或身体原因。本案中司机急刹车导致乘客摔伤,属于典型的"操作不当",公司必须全额买单。建议企业:

3. 买了保险就高枕无忧?大错特错!
某乙公司虽然买了保险,但垫付的4万多元医疗费还得自己找保险公司要,折腾得很。关键在于:

4. 事故处理要"快准稳",别让小事变大事!
本案中某乙公司处理得还算规范:及时垫付医药费、配合调查。但企业常犯的错误是:

最后划重点
运输企业的核心义务就一条——把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急刹车、没安全带、司机培训不到位……这些看似"小问题",一旦出事就是"大事故"。别等法院判决书下来才后悔,现在就该:
✅ 查车辆:安全设施一个都不能缺;
✅ 管司机:培训考核要动真格;
✅ 保足额:根据业务量动态调整保险;
✅ 建机制:事故处理流程写进员工手册。
安全不是成本,而是企业最值钱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