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无借款合同证据企业难讨回款项-当阳民间借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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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4)鄂0582民初47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9年7月25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鄂0112民初3552号民事调解书,内容:湖北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李某于2019年8月10日前共同偿还武汉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3000000元及利息。2019年8月20日,当阳市某饮料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向武汉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转款3000000元。武汉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变更名称为武汉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6月12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当阳市某饮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8月3日裁定由当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当阳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4日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当阳市某饮料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湖北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法院判决:驳回了当阳市某饮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认为其仅凭转账记录无法证明与武汉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借贷关系,无需还款。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就像“借钱没写借条,最后钱要不回来”的现实版。当阳市某饮料公司转了300万元给武汉某实业公司,以为是借款,就直接起诉要钱。但法院一查:光有银行转账记录,没有借款合同、聊天记录或任何能证明“双方说好是借款”的证据,根本站不住脚。武汉某实业公司拿出法院调解书,证明这笔钱其实是湖北某乳业公司代还的旧债,反而把原告“反杀”了。
对企业来说,核心风险就三点:
- 转账不等于借款:企业间随便转一笔钱,对方可以说成是“代付货款”“还款”甚至“赠与”。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法院很难支持你是借钱。
- 证据要“闭环”:转账记录只是“钱给了”,还得有“为什么给”的证据(比如借款协议、邮件确认)。否则一旦对方甩锅,你就哑巴吃黄连。
- 破产时更吃亏:本案原告正在破产清算,管理人翻旧账才发现问题——平时不规范操作,破产时可能血本无归。
防坑指南:
- ✅ 转账前必签合同:哪怕只是内部审批单,也写清“借款用途、利息、还款时间”,双方盖章留底。
- ✅ 备注要“露骨”:银行转账时备注“借款-XX项目”,别只写“往来款”(像本案会计账目只写“借款”,但没合同,法院不信)。
- ✅ 定期对账:每年和合作方核对资金往来,发现问题立刻补证据,别等到破产才“翻旧账”。
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认“我有证据”。
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小贴士
这类纠纷看似偶然,实则高发。很多企业老板总说“和对方关系铁,不用签合同”,结果出事时连朋友都帮不上忙。作为专注企业服务的征和律师事务所,我们特别推出“法律风险扫描”服务:用极高的性价比帮您排查合同漏洞、资金往来隐患,可以先试用1个月满意后付款,让您花小钱避大坑。毕竟,防范风险的成本,永远比打官司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