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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逾期将导致抵押物被强制拍卖——麻城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麻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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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81民初59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4年7月15日,何某、李某向湖北麻城某公司出具《同意抵押承诺书》,承诺以位于麻城市的房屋为严某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2014年7月20日,何某、李某与湖北麻城某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以该房屋为严某的45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日,严某、库某与湖北麻城某公司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45万元,期限36个月,年利率10.8%。2014年7月21日,湖北麻城某公司实际向严某发放贷款40万元。贷款发放后,严某、库某仅偿还了本金4万元,利息结清至2020年12月24日,剩余本金36万元及之后的利息一直未还。严某、库某辩称部分贷款被何某使用,但法院未予支持。

法院判决:严某、库某需在十日内偿还湖北麻城某公司本金36万元及分段计算的利息(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3月24日按年利率10.8%计息;2021年3月25日至2025年2月20日按年利率8.6%计息;2025年2月21日起按逾期利率11.18%计息);如果严某、库某到期不还款,湖北麻城某公司有权申请拍卖、变卖何某、李某抵押的房屋,并优先用卖房款抵债。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借钱不还”的简单纠纷,实则暴露了企业日常经营中最容易忽视的法律“雷区”。咱们用大白话拆解:

一句话总结:企业借钱不是“打个招呼”,而是“签了字就要扛到底”。按时还款是底线,抵押登记是救命绳,合同条款是护身符——少一个环节,就可能赔掉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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