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发包人仍需支付工程款利息-太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太和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民终368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7月12日,安徽某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太和县某院签订《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安徽某建公司承包"太和县某院五星镇老年公寓室外景观工程及室外电器工程",合同价款为1485982.49元;工程款支付方式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全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2018年7月23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了工程内容,约定以竣工时安徽省阜阳市当月信息价为依据。合同签订后,安徽某建公司没有实际施工,将工程转交给王某平等无资质人员施工,2021年6月2日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施工过程中,太和县某院支付1413885元工程款。双方因工程款总价产生分歧,太和县某院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但安徽某建公司不同意该结果,提起诉讼。诉讼中,经双方同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工程进行鉴定,结果为:原合同工程价款558049.17元,增加部分2461392.92元,总计3019442元。

法院判决:太和县某院支付安徽某建公司工程款1605557元及利息(以1605557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2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驳回安徽某建公司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太和县某院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是医院和建筑公司打官司,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即使合同无效,欠钱也要付利息!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合同无效就不用承担责任",这是大错特错的。让我用大白话告诉你三个关键风险点和防范措施:

风险点1:转包/违法分包≠可以赖账
安徽某建公司把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王某平,导致合同被认定无效。但法院明确表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太和县某院)照样要付工程款和利息。太和县某院上诉说"合同无效你该自己担责",法院直接驳回:"利息是法定孳息,欠钱就要付利息!"

企业怎么做

风险点2:"没开发票"不是拒付理由
太和县某院辩称:"安徽某建没开发票,我没法走财务流程"。法院直接戳破:合同没约定先开票后付款,就不能拿这个当借口!现实中很多企业被对方用"等你开发票我就付款"拖得现金流断裂,千万别学这个医院犯低级错误。

企业怎么做

风险点3:优先受偿权"过期作废"
安徽某建公司还想要个"保险":要求对工程拍卖款优先受偿。但法院说"晚了"!法律规定必须在工程款应付日起18个月内主张,本案2021年6月2日应付,2024年10月才起诉,超期近1年半。相当于眼睁睁看着250多万债权变成普通债权,万一医院没钱,血本无归!

企业怎么做

总结一句大实话:工程可以转包,但法律责任转不了;合同可以无效,但合格工程的钱必须付;发票可以催要,但不能当挡箭牌。企业要活得好,合同条款得写得明明白白,该主张的权利别拖过期!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我们每天处理类似纠纷发现:80%的企业败诉源于合同漏洞和权利过期。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以极高的性价比为企业筑起法律防火墙——不仅帮你审核每份合同的关键条款,更会用"到期自动提醒"功能确保你的权利不"过期"。现在签约可先试用1个月,满意后再付款,让专业法律支持真正成为你企业发展的助推器,而非成本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