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中付款条件未成就时只能主张部分货款-定远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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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1125民初505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5月31日,安徽凤阳某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卖方、乙方)与安徽华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方、甲方)签订采购合同,同时由定远县同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丙方)和魏某(丙方)作为担保方。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承建的定远县炉桥镇职业中学项目工程提供沥青混凝土等材料施工;合同总价约113.8万元;甲方支付乙方25万元材料预付款;施工结束并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剩余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7%;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丙方作为担保方,对甲方未能及时支付的人、材、机费用承担优先清偿责任。
2022年12月6日,经结算,安徽华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定远县炉桥镇职业中学项目工程上欠安徽凤阳某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80251.75元,扣除已付的25万元材料预付款,累计结欠730251.75元。
法院判决结果:安徽华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安徽凤阳某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材料款436176.23元及截至2023年8月8日的利息10702.07元;定远县同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魏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原告原本主张73万多元,最终只获得43万多元的支持。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给我们企业带来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没达到,就算你完成了供货,也只能拿回部分货款,而不是全部!
具体来说,原告以为只要供货完成、双方结算了,就能要回全部欠款,但法院只支持了70%的款项。为什么呢?因为合同写得很清楚:施工结束后支付70%,剩下的要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才能支付。原告拿不出工程已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的证据,所以另外30%的款项法院就不支持了。
另外,合同里约定的3%质保金因为质保期还没到,法院也不支持原告提前要回。
对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三点关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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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要写得"傻瓜都能懂"
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图省事,随便在网上找个模板就用,付款条件写得模糊不清,比如"工程验收后付款"。但什么叫"验收"?谁来验收?验收标准是什么?这些都没说清楚,到打官司时就容易扯皮。本案中,因为付款条件约定得非常明确(施工结束付70%,验收审计后付97%),法院才能准确判断。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把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条件标准写得清清楚楚,别给自己留漏洞。 -
证据不是"可能有",而是"必须有"
本案原告最大的失误就是:以为供货单和结算单就够了,结果在法庭上拿不出工程已验收合格的证明。记住,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企业平时就要养成"留痕"习惯:验收要有书面签字确认,付款要保留转账凭证,沟通要通过书面形式(微信、邮件也算)。千万别想着"关系好不用留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关系好"比不过一张白纸黑字的证据。 -
担保条款不能"随便签"
本案中,定远县同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魏某在合同上签了"承担优先清偿责任",结果就被判承担连带责任,要替安徽华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还钱。作为企业,如果是你找别人担保,一定要确保担保条款写得明确有力;如果是你给别人担保,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到底要承担多大责任,千万别在没看清楚的情况下签字画押。
特别提醒:很多老板觉得"合同签了就行,反正都认识",等到打官司才发现关键证据缺失、条款表述模糊,最终只能"哑巴吃黄连"。本案原告就是典型例子——明明供货了、结算了,却因为证据不足只拿回60%的货款,白白损失30多万元!
四、专业法律顾问助您规避风险
作为企业,您可能觉得请法律顾问是"花钱买麻烦",但其实专业法律顾问是"省钱的帮手"。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合同审核服务能帮您提前发现像本案中这样的隐患,避免因条款不清、证据不足而蒙受损失。我们的服务拥有极高的性价比,更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灵活方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让专业律师为您把关合同,远比事后花大价钱打官司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