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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企业必付高额违约金 - 长垣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长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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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783民初321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2021年10月,民权某医院通过微信向长垣某公司购买价值42283元的过滤器设备,长垣某公司按约定交付设备后,民权某医院一直未付款。2024年2月29日,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民权某医院再次向长垣某公司购买24000元的过滤器,约定货到安装后开票,付款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逾期每天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长垣某公司交货开票后,民权某医院仍拒绝付款。总计欠款66283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民权某医院在10日内支付长垣某公司货款66283元及违约金7200元(按第二笔合同价24000元的30%计算),合计73483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核心观点:企业拖欠货款看似“省小钱”,实则“吃大亏”!
本案中,民权某医院仅因拖延支付6万多元货款,最终多赔了7200元违约金,还搭上诉讼费和时间成本。法院明确支持了高额违约金(合同约定日千分之三,原告主动降至30%),说明企业一旦违约,法律绝不会“和稀泥”。更关键的是,被告没出庭答辩——这相当于自己放弃抗辩机会,让原告的主张直接“躺赢”。

给企业的3条避坑指南(非法律人士也能秒懂)

  1. “白纸黑字”比“口头承诺”靠谱
    民权某医院以为“先开发票再付款”是行业惯例,但合同没写清楚,导致拖欠两年无人追责。企业注意:所有口头约定必须写进合同!比如“发票开具后X日内付款”,避免模糊表述(如“尽快付款”)。用微信下单的,也要补签书面合同,否则像本案一样,光靠聊天记录可能证据不足。

  2. 违约金别当“摆设”,企业拖不起
    本案违约金仅按30%主张就赔了7200元,如果按合同日千分之三(年化超100%!)算,拖一年可能多赔2万多元。企业注意:签合同时重点看“违约条款”,别嫌麻烦!如果对方要求“违约金过高”,可协商调整到合理范围(如LPR的1.3倍),但绝不能“假装看不见”。

  3. 被起诉别“装鸵鸟”,出庭才是真省钱
    民权某医院收到法院传票直接“消失”,结果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求。企业注意:哪怕暂时没钱,也要出庭说明情况(比如申请分期付款)。不出庭=自动认输,连协商余地都没了!建议企业收到传票后,24小时内联系专业律师,往往能减少损失。

小结:货款拖欠不是“小事”,可能像滚雪球一样拖垮企业信誉和现金流。日常交易中,养成“付款前核合同、交货后留凭证、被诉后速应对”的习惯,比事后打官司省心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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