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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及时核对快递账单将自动确认债务,小心“沉默”变欠款-宜都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宜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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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581民初1590号
审理法院:宜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田某(甲方)、宜都风某物流有限公司(乙方)、杭州百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丙方)于2019年4月17日-5月27日间签订了《代收货款服务标准合同(三方)》,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约定乙方负责货物快件寄递、代收货款,甲方按时核对并支付乙方快递资费及服务费,丙方定期向甲方结算代收货款,但丙方不对快件遗失、短少或损坏负责。合同第二条第8条明确:“甲方必须按时核对费用并支付快递费,不得推诿、拖延或拒付运费”;合同附件一规定:每月15日,乙方提供运费账单给甲方,甲方收到后5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确认账单;运费结算方式为每月1次,结算日为每月20号。合同签订后,宜都风某物流有限公司依约提供运输服务,并每月发送运费账单。截至2020年3月,宜都风某物流有限公司认为田某尚欠运费14801元未支付,于是向法院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田某需支付宜都风某物流有限公司运费1480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但驳回了要求王某(田某妻子)共同还款的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田某上诉。简单说,田某因未及时对账,白白背上1万多元债务,还丢了抗辩机会。

三、核心观点:账单“沉默”就是默认,企业务必当天核对!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大坑”:合同里约定的“5天内不提异议=默认账单”,让企业吃了哑巴亏。田某声称物流丢了1876件快递,损失近16万元,该从运费里扣。但法院为啥不认?关键就两点:

  1. “沉默”等于签字:合同白纸黑字写明,收到账单5天内不说话,就当默认金额对。田某每月都收到账单,却从不吭声,甚至微信里还说“账对清了”。等被起诉才喊“丢件”,法院当然不信——真丢那么多件,早该急着找物流扯皮了,哪会拖半年?
  2. 空口无凭不顶用:田某说丢件1876个,但拿不出一张运单、一条聊天记录当证据。法院提醒:口头抱怨没用,必须按合同及时书面提异议,还得留好证据(比如拍照、邮件)。否则,就像自己关上门说“我丢了钱”,别人凭啥信?

对企业敲警钟

记住:合同不是废纸,是“定时闹钟”。企业主觉得“忙忘了”“小事懒得管”,等被告上法庭,1万块欠款能变1万5(加上利息),还输得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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