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拒收工伤认定文书无法逃避责任-汉川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汉川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案号:(2024)鄂09行终11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刘某英居住在汉川市号路小区,汉川某某公司住所地在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号康波食品公司厂区内。汉川某某公司与刘某英于2021年6月2日签订劳务合同书,约定刘某英工作期限为一年,工作岗位为插糖。刘某英上长白班,每天工作时间从上午7时至下午19时。2021年10月24日06时26分,刘某英驾驶二轮电动车从其居住地汉川市某某厂八号路到汉川某某公司上班时,与刘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英受伤的交通事故。汉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1年11月6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刘某英无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刘某英于2022年9月20日向汉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确认其与汉川某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该仲裁委员会于同日以刘某英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作出川劳人仲案字〔2022〕184号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刘某英于2022年9月22日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刘某英与汉川某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于2022年12月15日作出(2022)鄂0984民初42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刘某英与汉川某某公司自2021年1月2日起存在劳动关系。刘某英于2023年1月9日向汉川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汉川市人社局于2023年1月10日受理了刘某英的工伤认定申请。同日,汉川市人社局作出鄂09工伤举证【2023】006号《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向汉川某某公司送达了工伤认定举证告知书。送达上述文书时,汉川某某公司工作人员拒收,汉川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对送达过程拍摄了视频资料留存备查。汉川市人社局在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中依法告知汉川某某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刘某英是或不是工伤的证明材料及逾期的不利后果。汉川某某公司收到该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后,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汉川市人社局提交刘某英是否为工伤的证据。在汉川市人社局受理刘某英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汉川某某公司对一审法院作出(2022)鄂0984民初4265号民事判决不服,向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汉川市人社局于2023年1月16日作出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决定从2023年1月16日起中止关于对刘某英的工伤认定程序。2023年5月6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09民终6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2022)鄂0984民初4265号民事判决;二、确认汉川某某公司和刘某英自2021年6月2日起存在劳动关系。2023年5月19日,汉川市人社局作出鄂09工伤恢复〔2023〕00001号工伤认定恢复通知书,决定从即日起恢复对刘某英的工伤认定程序,并于2024年5月22日作出鄂09工伤认定〔2023〕00093号工伤认定书,认定刘某英在上班途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为工伤。汉川市人社局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中国邮政某快递送达方式向汉川某某公司进行了送达。汉川某某公司于2024年5月收到刘某英向汉川劳动仲裁申请工伤待遇赔偿申请书后,对汉川市人社局作出的鄂09**工伤认定〔2023〕00093号工伤认定书不服,因此成讼。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驳回了汉川某某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了汉川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确认刘某英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伤害为工伤。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

这个看似简单的工伤认定案件,暴露了企业在用工管理中的几个致命误区,可能导致企业白白承担本可避免的巨额赔偿。

误区一:以为"员工超龄"就能免除工伤责任

很多企业认为,像刘某英这样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与公司只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发生事故公司无需负责。但本案中,法院明确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且最终确认为工伤。特别提醒:即使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只要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仍可能构成劳动关系,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误区二:拒收法律文书是"聪明"之举

汉川某某公司犯的最大错误就是拒收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以为这样就能"眼不见心不烦"。殊不知,人社局通过拍摄视频进行留置送达,法院认定送达完全合法。更糟糕的是,因未在30天内提交任何证据,企业直接失去了为自己辩解的机会,这是导致败诉的最直接原因。

误区三:以为"超过一年"就不能申请工伤

企业常误以为员工必须在事故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就过期。但本案中,刘某英因确认劳动关系而打官司的时间(从2022年9月到2023年5月)不计算在工伤申请期限内。法律明确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所以即使超过一年,只要是因为确认劳动关系而延误,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给企业的实用防范建议:

  1. 收到法律文书要立即行动:无论是工伤认定通知、劳动仲裁书还是法院传票,都不要拒收或拖延。收到后24小时内联系法务或律师,准备证据材料。

  2. 完善员工信息登记制度:入职时详细登记员工居住地址、上下班路线,并让员工签字确认。建议每半年更新一次,避免争议时无法证明。

  3. 规范送达流程:企业也应建立规范的文书送达制度,重要通知必须确保员工签收,保留送达证据,避免日后纠纷。

  4. 为员工购买足额工伤保险:这是最经济有效的风险转移方式。即使发生工伤,大部分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可大幅降低企业损失。

  5. 建立工伤应急处理机制: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配合调查,收集现场证据,及时向人社局报告,不要试图隐瞒或拖延。

记住:在法律面前,"不知道"、"没收到"、"以为没事"都不是免责理由。一个看似简单的上下班途中事故,可能因企业的一时疏忽而演变成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赔偿责任。

作为专业服务企业客户15年的征和律师事务所,我们深知企业在用工管理中的痛点。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可根据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定制专属方案。更令企业主安心的是,我们创新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服务模式,让您亲身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后再决定是否长期合作,真正实现"零风险"选择专业支持,为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