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购房却因房屋被抵押无法办产权证怎么办-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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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225民初104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06年1月,无为某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九洲大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06年8月17日,李某向该公司预交购房款20万元;同年9月9日,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李某购买九洲大厦一层1#门面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总价120万元。2007年1月4日,李某付清剩余92.5万元房款后,实际占有该房屋并长期出租给他人经营电器销售和餐饮。因九洲大厦未通过竣工验收,李某一直未能办理产权证。
2006年10月,该公司却将包含该1#门面房在内的517.2平方米房屋"卖给"邢某,并违规办理了产权证。2011年,邢某用该产权证向银行抵押贷款。2020年3月,邢某突然起诉李某的租客要求腾房。李某这才发现自己的房子竟被"一房两卖",随即提起行政诉讼,成功撤销了邢某的产权证(经二审维持)。
最终法院判决:
- 确认李某与无为某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 驳回李某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预售登记备案的请求(因房屋已设立银行抵押,他项权证尚未注销)。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购房者吃亏,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尤其提醒房地产公司和经常买卖资产的企业:
风险一:虚假交易=自掘坟墓
无为某洲公司为融资,与邢某签订"假合同"办证抵押,结果被法院认定为"虚假交易"。企业千万别学这种操作!
- 通俗解释:就像你找朋友"假结婚"骗贷款,银行一旦发现真相,不仅贷款要还,还要吃官司。法院会直接认定合同无效,所有"操作痕迹"(比如没真实付款、财务账目异常)都会成为证据。
- 企业怎么做:任何合同必须真实履行!付款要有银行流水、货物交接要留签收单。别为短期利益编造交易,否则可能像本案被告一样,既赔钱又丢信誉。
风险二:抵押房屋=锁死产权
李某明明先买房、先交钱、先使用十几年,却因房子被抵押给银行,连"办证"的权利都被驳回。
- 通俗解释:好比你买了辆二手车,没过户就借给朋友开,结果朋友偷偷拿去抵押借钱。即使你是真车主,也得先替他还清债才能拿回车。法律上,抵押权人(银行)的优先级高于普通买家。
- 企业怎么做:
① 卖房前查清状态:交易前务必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抵押、查封"记录,别让房子背着"隐形债务";
② 及时办理备案:签完合同立即做预售登记(就像网购确认收货),避免房子被偷偷抵押。本案李某拖延十几年未办证,给了别人可乘之机。
风险三:口头承诺=废纸一张
某洲公司声称"和邢某是临时办证融资,事后会撤销",但法院根本不认这种口头说法。
- 通俗解释:就像你和朋友说"借我营业执照用两天",结果他拿去签了百万合同。出事时你说"只是帮忙",但白纸黑字的合同就是铁证。
- 企业怎么做:
① 所有"临时操作"必须签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实际权利归属"和"撤销条件";
② 聘请专业律师设计交易结构,避免用"借名""代持"等高风险方式。
给企业的救命建议:
- 买房/卖房时,三查三留:查产权状态、查抵押查封、查历史纠纷;留付款凭证、留交付记录、留备案回执。
- 遇到"帮忙办证""短期抵押"等要求,宁可少赚也别碰!本案某洲公司为融资埋雷,最终损失更大。
- 一旦发现房屋被他人违规登记,30天内必须行动!李某及时提起行政诉讼撤销产权证,才保住合同有效性,拖延只会让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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