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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缴工伤保险需全额承担工伤待遇-桐城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桐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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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3)皖0881民初644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何某红于2020年7月31日进入桐城某公司,从事包覆工工作。2020年12月9日,何某红在桐城某公司车间工作受伤,随即被送往桐城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于2021年1月7日出院,住院29天,医疗费由桐城某公司支付。2023年4月11日,何某红再次到桐城市中医院住院治疗,于2023年4月17日出院,住院6天,医疗费5025.2元由何某红垫付。2021年4月19日,何某红被认定为工伤,2023年5月22日,安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宜工鉴字(2023)1044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何某红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九级,无生活自理障碍。2023年8月11日,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何某红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九级。何某红受伤前月平均工资约为3240元,受伤前工资已付清,何某红受伤后向桐城某公司借支5000元。桐城某公司没有为何某红办理工伤保险,何某红受伤后未回桐城某公司上班。2020年统筹地区职工最低月缴费基数3396元。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桐城某公司与何某红解除劳动关系,桐城某公司需支付何某红工伤待遇共计146916.2元,驳回桐城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不缴工伤保险的代价远超想象

这个案例看似是一起普通的工伤赔偿纠纷,实则揭示了企业用工中一个极其普遍且危险的误区——认为不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能"省点钱"。桐城某公司就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结果一次工伤事故就让企业付出了14万多的真金白银,这可比多年应缴的工伤保险费高出太多了!

重点警示一:没缴工伤保险=自己当"保险公司"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没缴,一旦员工发生工伤,所有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要企业自己掏腰包!本案中,桐城某公司以为按员工实际工资3240元计算就够了,结果法院判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加起来近15万元,扣除已支付的5000元,还要再赔14万多。

重点警示二:工资标准认定有"保底线"

很多企业以为按员工实际工资算赔偿就行,其实不然!《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当员工实际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时,要按60%的标准计算赔偿。本案中,2020年当地最低缴费基数是3396元,60%约为2038元,而何某红工资3240元高于这个数,所以按实际工资算。但如果员工工资更低,企业反而要按更高标准赔!这完全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重点警示三:别打"退休年龄"的如意算盘

桐城某公司还想钻空子,认为何某红距离退休不足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愿付30%。但法院根本不认这个理由!因为何某红受伤后一直在治疗休养,企业既没安排工作也没发停工工资,这种情况下企业想少赔根本行不通。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1. 必须依法参保:别为省小钱冒大险,工伤保险费率很低(通常不到工资总额的1%),但一次工伤赔偿可能高达十几万、几十万。

  2. 保留完整证据:员工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要妥善保存,避免发生纠纷时说不清事实。

  3. 发生工伤及时处理:48小时内要申请工伤认定,别像本案企业一样拖到员工自己去申请,既增加赔偿金额又显得企业不负责任。

  4.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配备必要防护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工伤发生。

很多企业主总说"没出事就不用管",但风险往往在不经意间降临。与其事后花大价钱打官司,不如事前做好风险防范。一次工伤赔偿可能让小企业元气大伤,而每年几千元的工伤保险费,却是企业最划算的"安全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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