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疫情延迟交还租赁场地未完全清理,法院酌减违约金返还保证金-当阳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582民初114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8年8月15日,高某与当阳某洲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高某将当阳玉泉办事处后侧的2.65亩湿地租给当阳某洲置业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生活区活动板房,租期从2018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15日,租金合计31800元。合同约定当阳某洲置业有限公司需支付20000元保证金,并明确"租用到期后一周内,乙方负责地面建筑物拆除,同时清除填入的土方,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贰万元"。当阳某洲置业有限公司按约支付了租金和保证金。
2020年5月21日,因当阳市城镇棚户区沮河沿线片区改造项目需要,当阳市玉泉办事处娘娘庙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高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高某获得地面附着物补偿款40000元。合同原定2020年8月15日到期,但当阳某洲置业有限公司称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工地延期,直到2020年11月14日才拆除活动板房。高某认为当阳某洲置业有限公司交还的土地上仍有部分水泥地坪、砖墙未彻底拆除,不符合合同约定,因此拒绝返还保证金。
法院判决高某应返还当阳某洲置业有限公司保证金12832元,并由高某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
三、企业如何防范租赁合同法律风险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却隐藏着许多企业容易忽视的法律陷阱。我们来分析几个关键点,帮企业避免类似风险:
1. "口头约定"不如白纸黑字
高某和当阳某洲置业有限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了"清除填入的土方",但没明确"清除到什么程度才算合格"。当阳某洲置业有限公司只是把地面推平,而高某认为还需要挖出埋在地下的水泥块。结果交还土地时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不清到底该清理到什么标准。
企业教训:签合同时一定要写清楚具体标准!比如"地面应恢复至租赁前原始状态,无任何建筑垃圾及水泥块残留,深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附上现场照片作为合同附件,避免日后扯皮。
2. 疫情是"不可抗力",但不是"万能挡箭牌"
法院认可了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免除了当阳某洲置业有限公司逾期交还土地的责任。但企业注意了!这仅限于"因疫情直接导致"的违约。本案中当阳某洲置业有限公司直到11月才交还场地,法院只认可了合理的延期时间,多占用地的3个月仍需支付相应费用。
企业教训:遇到疫情等特殊情况,一定要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保留好停工证明、政府通知等证据。别光靠"口头说",要留下白纸黑字的沟通记录。
3. 违约金不是"想定多高就多高"
合同里约定"违约方按保证金日1%补偿",算下来一年就是365%!但法院认为当阳某洲置业有限公司虽然没完全清理场地,但土地已被政府征收,高某实际上没遭受损失,所以把违约金大幅降到保证金的20%。
企业教训:约定违约金要合理,最好与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失挂钩。过高违约金不仅法院可能不支持,还可能让合作方觉得你"不讲理",影响长期合作。
4. 土地被征收,合同别"自动失效"
高某在土地被征收后收了政府补偿款,却还想扣住保证金。但合同里早有约定:"若因政府修建湿地公园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须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法院正是依据这条判他必须退钱。
企业教训:在长期租赁合同中,一定要考虑"政府征收""城市规划变更"等意外情况,明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不要以为"反正土地是我的"就能随便扣钱,合同约定才是硬道理!
5. 离场时的"最后一步"最关键
当阳某洲置业有限公司拆了房子就以为大功告成,却忽略了合同要求的"清除填入土方"。高某提供的照片显示地上还有水泥块,这就成了扣保证金的"铁证"。
企业教训:租约到期交还场地前,务必对照合同逐条检查。最好双方一起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留好影像资料。别嫌麻烦,省这一步可能损失几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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