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擅自转移客户债务将被强制赔偿-长垣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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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3)豫0783民初151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9月28日,长垣某实业有限公司(甲方)与顿某(乙方)签订《易货合同》一份,合同编号为:20****928,约定"乙方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商品、服务以及财产性权利等提供或寄存给甲方,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与乙方协商一致确定其对应的易货价格,乙方根据需要在开拓者易货平台与其他商户之间进行同等价值兑换……本次双方交易总额度为27,000元(大写:贰万柒仟元整),乙方应支付信息费2,160元"。经顿某多次易货,截至2022年4月9日顿某在开拓者易货平台上会员卡的余额为21,941.5元。2023年1月11日,长垣某实业有限公司以微信方式通知顿某将会员卡内余额转入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过期不转卡将会导致卡内余额清零。
法院最终判决:解除顿某与长垣某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易货合同;长垣某实业有限公司需支付顿某15,359元补偿款及利息(按年利率3.65%计算)。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就像一个"储值卡陷阱"——企业自作聪明想把客户的钱"转手"给其他公司,结果不仅合同被解除,还得赔钱。很多老板可能觉得:"我只是把业务转给关联公司,客户应该能理解吧?"但法律可不是这么认为的!
关键教训:债务转移必须客户点头同意!
在案例中,长垣某实业有限公司干了三件危险的事:
- 悄悄通知客户"把卡里钱转到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
- 威胁说"不转就清零"(这等于直接说"你的钱我不要了")
- 人去楼空,客户连个说法都找不到
法院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行为属于"以实际行动表明不履行合同",直接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更致命的是,《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企业要把欠客户的债务转给别人,必须经过客户同意。没打招呼就转移?这叫根本违约!
给企业的避坑指南:
✅ 储值卡/预付卡业务特别注意
客户卡里的余额就是你欠客户的"债"。想调整业务结构?先和客户签补充协议!比如:"尊敬的客户,因业务优化,您的储值卡将由XX公司继续服务,原权益不变,请点击确认同意"。
✅ 别玩"清零威胁"把戏
类似"不转卡就作废"的说法是法律红线!即使经营困难,也应提供过渡方案(如分期退款、等值兑换),而不是强行"清零"。
✅ 关联公司不是"挡箭牌"
很多企业以为让关联公司接手就能规避责任,但法院看的是实际履约主体。就像本案,长垣某实业有限公司把债务转给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结果两家都没落着好。
✅ 保留经营能力证据
企业如果真遇到困难,应提前保存"正在积极解决问题"的证据(如与供应商的新协议、融资进展等),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跑路"。
特别提醒:
本案中客户原主张21,941.5元,法院只支持了15,359元(打了7折),就是因为客户自己也没说清楚当初交了什么货。所以企业更要规范交易流程:
- 明确记录每次易货的货物明细
- 定期发送余额确认函
- 保留完整的履约证据链
选择专业法律顾问,远离"自爆式"经营
这个案例再次证明:法律风险往往藏在"我以为没问题"的细节里。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独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企业可先体验15天基础法律服务,确认解决实际问题后再签约。从合同审核到债务管理,帮您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让经营更安心、更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