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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证明员工职务行为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汉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汉川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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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0984民初410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16日11时许,邹某驾驶鄂K6**号轻型厢式货车由汉川市庙头镇王家村至庙街方向行驶,行至汉川市庙镇**村路口左转弯时,遇蔡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蔡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蔡某被送往汉川市某医院救治,后转院至汉川市某乙医院住院治疗9天,花费医疗费12839.33元(邹某垫付12326.5元)。2023年11月20日,汉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邹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蔡某无责任。2024年5月30日,经鉴定,蔡某右肩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期27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邹某驾驶的货车为汉川市某电公司所有,该车在某财保孝感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1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蔡某有配偶刘某明、母亲杨某(1963年9月14日出生,精神残疾贰级)和儿子刘某均(2012年4月29日出生)。

法院判决:某财保孝感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蔡某331968.97元;邹某个人赔偿鉴定费2280元(因其已垫付医疗费,蔡某需返还邹某10046.5元);驳回蔡某对汉川市某电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企业作为车辆所有人,如果无法证明员工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出的事故,或者企业自身没有管理过错,法院不会让企业“背锅”赔偿。 本案中,汉川市某电公司之所以不用赔钱,就是因为原告蔡某拿不出证据证明两点:一是邹某开车时在干公司派的活(比如送货、跑业务),二是公司对事故有过错(比如车没年检、明知司机酒驾还派车)。

对企业来说,这看似是“好消息”,实则暗藏大风险!现实中,很多企业栽跟头就栽在“没留证据”上。比如:

企业必须做到这3点,才能高枕无忧:

  1. 给员工开车“上规矩”

    • 出车前必须填《派车单》,写清时间、路线、事由(如“去客户处送样品”),并让员工签字。万一出事,这就是“职务行为”的铁证!
    • 严禁员工用公车办私事——车钥匙最好专人保管,或安装GPS监控行车轨迹。
  2. 买保险别“抠门”

    • 交强险只赔20万,商业三者险至少买200万起步(本案150万刚够用)。
    • 额外加购“雇主责任险”:专门覆盖员工履职时的事故,避免员工赔不起拖累企业。
  3. 日常管理“留痕迹”

    • 每月做1次车辆安全检查(刹车、轮胎等),记录在册并让司机签字。
    • 定期培训员工交通安全,留存培训照片和签到表——万一被起诉,这些能证明“企业没过错”。

记住:法院不帮“马大哈”企业!出事时拿不出证据,再大的公司也可能被误判担责。提前做好风险隔离,才是真正的省钱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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