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到期不还款,抵押物将被拍卖保证人连带担责-老河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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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鄂0682民初218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8年6月30日,老河口市某纺织有限公司(甲方、抵押人)与某银行老河口支行(乙方、抵押权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甲方为债务人在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22日期间的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限额532.73万元。抵押物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号鄂(2018)老河口市不动产权第04号,面积23275.78平方米,价值444.8万元)和房产(证号鄂(2018)老河口市不动产权第04号,面积1040.33平方米,价值87.93万元)。2018年7月23日,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9年8月12日,老河口市某纺织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480万元,期限12个月(2019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2日),利率为LPR加52基点,逾期罚息上浮50%。次日,银行发放贷款480万元。
同日,周某、李某(保证人)与银行签订《自然人保证合同》,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到期后两年。2019年8月13日,周某、郝某(保证人)也签订同类保证合同。
2022年2月9日,双方签订《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将未还本金470万元展期12个月至2023年2月12日,利率调整为LPR加12基点,罚息规则不变。同日,周某、郝某、李某、周某重新签订《自然人保证合同》,保证期间延长至债务到期后三年。
此后,老河口市某纺织有限公司陆续还款,但截至2023年11月21日,仍欠本金4399253.94元、罚息209277.81元,银行因此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
- 老河口市某纺织有限公司15日内偿还全部欠款本金及罚息;
- 若未按期还款,银行有权拍卖抵押的土地和房产,优先受偿;
- 周某、郝某、李某、周某4名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偿还后可向企业追偿)。
三、核心观点:企业借款别踩这3个坑,否则抵押物和保证人都救不了你
这个案子看似是银行“赢麻了”,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借钱容易还钱难,逾期不还不仅抵押物保不住,连担保人都得替你兜底。很多老板以为“有厂房抵押就高枕无忧”“找几个朋友担保就行”,但本案清楚表明:法律不会因抵押或担保而免除企业的还款责任。
为什么企业会栽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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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缓刑”?大错特错!
企业2022年把借款展期到2023年,却误以为“时间延长就能喘口气”。殊不知展期后罚息规则照旧(利率上浮50%),且保证人重新签约后责任更重(保证期从2年变3年)。现实教训:展期不是“免死金牌”,只是给了你最后机会——若仍不还,银行会立刻处置抵押物。企业找银行谈展期时,必须同步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否则等于给自己挖更深的坑。 -
“抵押物是我的,银行不能随便动”?想得太美!
企业用厂房和土地抵押时,可能觉得“反正东西还在自己手里”。但法院判决直接写明:只要逾期,银行就能拍卖抵押物。本案中,价值500多万的厂房土地,因400多万欠款面临被拍卖风险。关键提醒:抵押物不是“摆设”,而是银行的“保险绳”。企业抵押资产时,必须评估:如果真还不上,失去这些资产是否会导致公司倒闭?别拿核心资产赌还款能力! -
“朋友担保是走过场”?坑人又坑己!
4名保证人(周某等)以为签个字就能帮朋友过关,结果要连带还400多万。法律上,保证人签字即“背债”,银行可跳过企业直接找他们要钱。更麻烦的是,保证人替你还钱后,还能反过来起诉企业追偿。血泪建议:- 企业找人担保前,必须坦白告知风险:“签字=可能替我还钱”,别让朋友稀里糊涂背锅;
- 个人被拉去担保时,务必看清合同——本案中保证期从2年延到3年,稍不留神就陷得更深。
给老板们的3句大白话忠告
- 借钱前先算死账:别看“能贷480万”就冲动,要问自己:“每月光罚息就几万块,现金流断了怎么办?”
- 抵押物留条后路:厂房土地是命根子,抵押时和银行协商保留部分处置权(比如优先回购权),别等到拍卖才哭。
- 担保人不是“工具人”:真要找人担保,不如主动签份《内部补偿协议》,约定“你替我还了钱,我拿其他资产补你”,既诚信又避纠纷。
记住:银行的钱不是慈善款,合同白纸黑字就是催命符。企业融资时,宁可少借一点、多留余地,也别为一时痛快把路走绝。毕竟,失去厂房可能只是破产,失去信用却会永远被市场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