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对顾客安全负责,公众责任险承保范围应宽泛理解-老河口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健康权纠纷
案号:(2024)鄂0682民初73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唐某英系张集镇晋公庙村村民,与其丈夫共同家庭承包20余亩耕地。2023年10月2日中午,唐某英乘车去老河口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用餐,在酒店门口下车时,该公司雇佣的保安在关车门时不慎将唐某英左手拇指挤伤。唐某英被送往医院治疗22天,医生诊断系左手拇指外伤并末节开放性骨折。唐某英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7249.84元,其中酒店垫付医疗费5000元。出院医嘱载明:1.继续院外康复治疗;2.出院后以休息为主,患指禁负重活动三月,行患肢功能训练,建议休息四周;3.出院后6周、12周、20周来院复查X片,了解骨折愈合情况;4.定期复查不适随诊。经重新鉴定,唐某英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另查明,2023年8月18日老河口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处购买了《平安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单中载明,保险标的类型为"住宿类",投保区域为中国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城南梨花大道与环一路交叉口西南;保险限额包括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00000元,每人医疗费限额50000元等。免赔说明中载明:本保单每次事故人身伤亡绝对免赔10%或300元人民币,两者以高者为准。
法院判决:1. 老河口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唐某英5172元人身损害赔偿金;2. 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唐某英保险金48275元;3. 駁回唐某英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必须对顾客的安全负责,不能因为顾客只是来用餐而不是住宿就推卸责任。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认为,只要买了公众责任险,就万事大吉了,但这个案子恰恰说明,买了保险不等于就万事无忧。
为什么酒店要赔钱?
酒店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对来店消费的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唐某英虽然是来用餐而不是住宿,但她作为合法消费者进入酒店区域,酒店就有责任确保她的人身安全。保安在提供开关车门服务时将顾客手指挤伤,明显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酒店要承担主要责任。
为什么保险公司要赔?
保险公司一开始抗辩说,唐某英是来用餐的,不属于"住宿类"保险的承保范围,事故发生在酒店门口,不在承保的房间、电梯或停车场范围内。但法院认为,酒店门前属于投保区域,保安提供开关车门服务是酒店正常经营范围的一部分,所以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法院还特别指出,保险合同是格式条款,当对条款理解有争议时,应当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这是法律对消费者和受害方的一种保护。
企业该如何防范类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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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买了保险"当成"万事大吉"
很多企业认为买了公众责任险就高枕无忧,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买了保险,企业仍需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保险不是免死金牌,企业自身管理不善导致事故,仍需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应定期检查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特别是服务人员的操作规范。 -
购买保险时要明确承保范围
本案中保险公司抗辩"只保住宿不保用餐",但法院认为保安服务属于酒店正常经营范围。企业在购买公众责任险时,一定要与保险公司明确约定承保的具体范围,不要简单接受"住宿类"、"餐饮类"等模糊表述,而应详细列明包括大堂、门口、停车场等所有可能产生风险的区域。 -
仔细阅读免赔条款
本案中保险公司享有10%的免赔率,导致酒店仍需自掏腰包赔偿5000多元。企业在投保时一定要特别关注免赔条款,了解什么情况下需要自己承担部分损失。对于重要业务,可以考虑通过额外付费降低免赔比例。 -
发生事故后要妥善处理
本案中酒店及时垫付了5000元医疗费,还安排了前10天的送餐,这些积极行为在法院判决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企业发生意外事件后,应第一时间采取救助措施,保存好相关证据,避免因处理不当导致责任加重。 -
不要轻信"不在保险范围"的说法
当保险公司以"不在承保范围"为由拒绝理赔时,企业不要轻易接受。应仔细核对保险合同条款,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本案中,法院对保险条款作出了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最终支持了酒店的理赔请求。
作为企业经营者,我们要明白:安全是经营的基础,保险是风险的补充,但不能替代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责任。只有把安全措施做在前头,把保险条款看清楚,才能真正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情况发生。毕竟,一次小小的意外可能带来不小的损失,而预防永远比补救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