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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还款银行可直接拍卖抵押房产-当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当涂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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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19)皖0521民初315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3年1月16日原告与两被告订立了一份《“金农易贷.福农卡”个人额度借款(担保)合同》,约定马鞍山某商行向被告提供180000元人民币额度借款,借款年利率为9.5%,借款期限为60个月。借款期限、提款日、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所记载的期限、日期、利率和金额为准,借款借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借款人未按时还清的任意一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原告有权自借款逾期之日起至拖欠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对应的借款逾期罚息利率(贷款利率加收50%)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被告罗某萍以位于当涂县姑孰镇天井街三村5栋207室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担保范围包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全部费用。
2013年1月16日,原告与两被告签订《借款借据》,原告向约定的敖某翔的福农卡账户发放贷款180000元,约定贷款期限为59个月,借款到期日为2017年12月15日,年利率9.5%。被告利息已结清至2013年12月20日。2013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5日,被告尚欠利息69207.5元;2017年12月16日至2019年6月30日,被告尚欠逾期利息40042.5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180000元,利息69207.5元、逾期利息40042.5元,合计289250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两被告10日内归还银行全部借款本息28.9万余元,并支付后续逾期利息;若到期未还,银行有权直接拍卖抵押的房产,用卖房款优先受偿。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很简单:借钱不还,银行不仅能收高额罚息,还能直接“没收”抵押的房产。被告敖某翔和罗某萍借款后拖欠近6年,结果不仅要还18万本金,还多付了10万多利息,连自家房子都差点被拍卖。对企业来说,这就像一面镜子——别以为抵押贷款是“借到手就完事”,违约的代价可能远超想象

为什么企业要特别注意?

  1. 罚息像雪球,越滚越大:合同里写的“逾期利率上浮50%”(本案中从9.5%飙到14.25%),看似简单,但拖几年下来,利息可能接近本金。比如本案欠款28.9万中,10.9万是利息!企业如果因资金周转临时困难就“拖一拖”,很可能被罚息压垮。
  2. 抵押物≠免死金牌:很多人觉得“押了房子就安全”,其实大错特错!一旦违约,银行不用再打官司要钱,直接申请法院拍卖房产就行(本案中罗某萍的房产就面临这风险)。企业拿核心资产(如厂房、设备)做抵押时,务必评估:如果真还不上,丢掉这个资产能否承受?
  3. 合同细节藏“陷阱”:本案中,合同明确写了“未还清任意一期就计收复利”,但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只看利率,忽略这些小字。结果一逾期,利息算法就从“单利”变“复利”,债务瞬间翻倍。

企业如何避免踩坑?

最后提醒:法律风险不是“出事才管”,而是日常习惯。企业把合同当“废纸”不看,等于把钱装进别人口袋。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护航,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顾问服务,用极高的性价比帮您把关合同、预警风险,让您专注赚钱少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