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员工工作中受伤企业需承担70%责任-禹州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4)豫10民终21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王某几从2022年5月份开始在禹州市某木业包装有限公司处从事操作电锯截木头的工作,2022年11月11日上午6点多,王某几在公司处操作电锯截木头时,被电锯锯伤左脚。事故发生后,王某几被送往医院治疗,2022年12月23日出院,住院42天,花费医疗费21377.11元。出院诊断为:1、左足背动脉断裂,2、左足第1-3趾骨骨折,3、左第1-4伸趾肌腱断裂,4、左足开放性损伤。出院医嘱为:1、出院后继续支具外固定1月,2月内禁止下床,床上行下肢屈伸锻炼,3-6月避免下肢完全负重;2、专科指导伤肢逐步功能锻炼;3、1月、2月、3月、6月、1年来院复查。2023年6月25日,王某几遵医嘱到医院取出克氏针,花费医疗费1331.08元。王某几的伤情经鉴定:1、左足开放性损伤遗留左足第1-5趾功能丧失均达50%的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2、误工期需135日、护理期需45日,营养期需75日。王某几支出鉴定费1300元,鉴定检查费799.9元。王某几住院期间,禹州市某木业包装有限公司当时的法定代表人王某伦代公司为王某几垫付医药费及生活费共计23889.11元。
一审法院判决禹州市某木业包装有限公司支付王某几各项费用共计35496.49元。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关于责任比例的认定,但调整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最终判决该公司支付王某几32802.63元。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即使员工超过退休年龄,企业也逃不掉安全责任!法院为什么判企业要承担70%的责任?关键原因有三点:
1. "超龄"不等于"免责"
王某几已经71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所以和企业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很多老板以为"不签劳动合同就不用负责",这是大错特错!法院明确指出:只要员工在企业安排的场所、用企业提供的工具干活、企业按天发工资,就构成劳务关系。就像本案中,王某几按天领80元工资,在厂里操作电锯截木头——这活就是企业生产必需的环节,企业自然要负责。
2. 安全防护缺失是"硬伤"
企业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做好安全防护:
- 没给电锯操作工配防护手套、防护鞋等基本装备
- 没进行任何安全培训(电锯是高危工具!)
- 现场管理混乱,连"木头底下支棍子"这种危险操作都没制止
法院说得明白:企业作为"干活成果"的直接受益者,必须保障工作环境安全。就像开餐馆要给厨师配防烫手套一样,企业不能光收成果不担风险。
3. 证据缺失让企业"百口莫辩"
企业上诉时喊冤说"疫情期间停产""王某几是私自干活",但拿不出有力证据:
- 没有疫情期间的停工记录
- 没有考勤表证明当天没开工
- 甚至没法解释为什么负责人王某伦亲自送医
而王某几有病历时间(就诊时间10:18,推算受伤在6-7点)、有工友证言,证据链更完整。企业败诉,很大程度上是"说不清"导致的。
给企业的3条救命锦囊
-
超龄员工要"签合同+买保险"
别以为超龄员工不能交工伤保险就不管!必须签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和安全要求,同时购买商业意外险(年费几百元,能赔几万块)。就像本案,如果企业买了保险,大头赔偿就能转嫁给保险公司。 -
高危岗位必须"三到位"
- 防护装备到位:电锯工必须配防护面罩、防割手套、钢头鞋
- 安全培训到位:新员工上岗前要签安全承诺书,每月组织安全演练
- 现场管理到位:设置安全监督员,危险操作必须两人在场
-
日常管理要"留痕迹"
- 用工记录:保存好考勤表、工资条(最好银行转账)
- 安全记录:培训签到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 应急记录:事故处理报告、送医记录
这些材料平时不起眼,关键时刻能救命!就像本案,如果企业能拿出当天的停工通知和全员核酸检测记录,或许能推翻"疫情期间工作"的事实。
特别提醒:很多老板以为"老人干活经验多不容易出事",但恰恰相反!老年人反应慢、恢复差,一旦受伤后果更严重。本案中王某几71岁,左脚受伤后2个月内不能下床,企业赔了3万多,如果伤势更重,赔偿可能翻倍!
风险防范口诀:
超龄用工要谨慎,
合同保险不能省;
防护培训做扎实,
证据留存保平安。
作为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专业团队,征和律师事务所提醒:企业法律风险就像"定时炸弹",平时不注意,爆炸时代价巨大。我们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聚焦用工安全、合同管理等高频风险点,提供定制化风险体检+解决方案,让您花小钱防大患。服务采用先试用后付款模式,首月仅需99元体验核心服务,满意再续费,性价比远超市场平均水平——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企业才能安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