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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不缴社保无效 企业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宜昌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枝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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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鄂05民终245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08年9月雷某即到枝江市某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处工作。2010年12月30日、2013年3月1日,雷某分别与宜昌市某安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合同内容为宜昌市某安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雷某派遣到枝江市某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处从事生产辅助岗位工作,合同期间由枝江市某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代发雷某的工资。2016年6月1日,雷某、枝江市某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雷某在枝江市某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处工作期间,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公司提交的工资表明细中雷某的工资组成中有200元或400元社保补贴费,除2013年5月的工资表有签名外,其余工资表均没有雷某签名。2017年3月,雷某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参加社会保险。2020年12月23日,雷某向公司递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工作期间"无合同、无社保、拖欠工资",并于当日离职。2020年1月至12月,雷某的月平均工资为2531.99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枝江市某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支付雷某经济补偿金21521.92元(按工作年限8.5年×月平均工资计算)及生活费2100元。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别被"员工自愿不缴社保"的陷阱坑了!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员工自己要求不交社保,还签了字,公司把钱折成补贴发给他,这不就两清了吗?" 大错特错! 这个案例就是活生生的教训。

为什么企业会输?关键三点:

  1. "不缴社保"的约定无效
    为员工交社保是法律硬性规定,就像开车必须系安全带一样,不能因为"员工说不用"就免责。哪怕员工写了"自愿放弃社保",法院照样认定无效——因为这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法律,属于"无效协议"。

  2. "社保补贴"可能反成证据
    公司主张每月发了400元社保补贴,但工资表上没有雷某签字确认。法院认为:"你发没发钱,得有员工签字证明!" 最终这笔"补贴"不仅没帮公司脱责,反而成了公司明知没交社保却长期放任的铁证。

  3. 历史欠账早晚要还
    即使雷某2017年后自己交了灵活就业社保,但公司2017年之前长达8年没交社保的违法事实无法抹去。员工一旦以"未缴社保"为由辞职,企业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8.5年,就得赔8.5个月工资!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尤其提醒中小企业主:省下的社保费,可能十倍赔出去! 雷某案里公司省了约5万社保费,最后却赔了2万多经济补偿金+生活费+诉讼费,更别提员工后续可能追讨的养老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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