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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款必须规范操作避免个人承担连带责任-老河口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老河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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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19)鄂0682民初65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5年6月份,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时任法人代表鲁某向周某提出,公司因经营需要正在向外借款,每月按2分计息,周某同意后于同年6月2日,通过建设银行向鲁某某(鲁某之父)的帐户上转账75万元,鲁某亦向周某出具75万元借条并财务加盖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印章;后鲁某又向周某提出追加借款,利息如前不变,为此周某又于同年9月3日,向鲁某某的帐户上转款25万元,鲁某把周某先前出具的借条收回,重新出具一张100万元的借条并加盖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印章;上述借款利息在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财务按每月2分计息,每两个月向周某支付一次借款利息;但自2016年10月后,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未向周某兑付利息,2017年3月2日鲁某与周某双方经过结算,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尚欠周某借款本金100万元、利息4.5万元,同日鲁某在襄阳将事先写好的新借条(加盖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印章)交给周某,同时收回以前的原有借条,该新借条内容为"今借到周某现金1045000元整,注明:截止2017年3月2日前利息全清原所有借条作废。鲁某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但未对借款利率利息作出约定、亦未约定还款期限。上述借款经周某催要,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一直未能偿还。

法院判决结果:

  1. 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周某偿还借款1045000元;
  2. 驳回周某要求鲁某、余某、鲁某某、杨某承担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核心要点

这起看似普通的借贷纠纷,却揭示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点,值得所有企业经营者高度重视:

1. 公司借款与个人借款必须严格区分,避免财产混同

本案中,法院之所以只判决公司承担责任而驳回了对法定代表人及其家人的诉讼请求,关键在于借款明确用于公司经营,而非个人用途。然而,现实中的风险恰恰相反——很多企业主习惯用个人账户收付公司款项,导致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一旦出现债务问题,法院可能认定"人格混同",让个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防范措施:

2. 借条/借款合同必须规范完整,切忌"省事"留隐患

本案的关键转折点是2017年3月2日的新借条——只写了"今借到周某现金1045000元整",注明"截止2017年3月2日前利息全清原所有借条作废",却没有约定新利率和还款期限。这就导致原告无法主张2017年3月2日之后的利息,白白损失一大笔钱!

企业防范措施:

3. "口头承诺"不靠谱,实际控制人身份需要证据支持

原告在庭审中主张鲁某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甚至提到"鲁某某表示愿意承担还款义务"。但因为没有书面证据,法院不予认可。很多企业主以为"他说过就行",却不知法律只认证据!

企业防范措施:

4.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有严格条件,勿轻易扩大责任范围

原告试图将借款责任扩大到法定代表人鲁某的妻子余某以及鲁某某的前妻杨某身上,但法院认为原告无法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因此驳回了这一请求。这提醒我们:作为债权人,想让配偶承担连带责任很困难;作为债务人,也要注意避免个人债务牵连家庭。

企业防范措施: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1. "三不原则"管理借款:不口头约定、不现金交易、不个人账户收付
  2. 借条"五要素"必备:金额大写小写一致、利率明确、期限清晰、用途注明、双方信息完整
  3. 定期"债务体检":每季度梳理公司债权债务,及时处理逾期账款
  4. 专业把关不可少:重大借款活动前咨询专业律师,看似多花几百元,可能避免几十万元损失

法律风险就像空气中的细菌,平时看不见,一旦爆发就难以控制。本案中,如果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当初规范操作,就不会陷入诉讼困境;如果周某当初规范书写借条,也不会损失十几万元利息。企业经营无小事,规范操作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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