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签书面合同导致预付款纠纷需返还-含山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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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522民初54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含山某商行系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为含山县环峰镇锦绣华城门面房,其经营者万某在该注册地址经营万金超市。2023年6月5日,万金超市向含山某公司支付10000元订货款,用于订购六个核桃等商品,由含山某公司出具收据一张,并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2023年8月,含山某公司出具商品陈列兑付单,注明向万金超市返利2023年7月份陈列费(返养生六个核桃三件)。含山某公司先后于2023年10月3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5月3日向万金超市送货,合计金额5248元。2024年10月22日,经双方结算,含山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蔡某在2023年6月5日的收据背面备注欠货款4752元。此后,含山某公司一直未支付下欠货款,以致成讼。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含山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含山某商行返还预付款4752元;但驳回了含山某商行要求支付2088元陈列费用的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起来很小,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大漏洞”:口头约定和证据缺失,让企业白白丢钱。
法院为什么只支持了4752元的预付款,却驳回了2088元的陈列费?关键就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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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纠纷能赢,是因为有“铁证”:含山某公司收了10000元订货款,只发了5248元的货,最后连老板蔡某都在收据上亲笔写了“欠4752元”。白纸黑字,赖不掉!这提醒企业:收钱、发货、对账,每一步都要留书面记录。哪怕没签正式合同,收据、聊天记录、对账单也得保存好。别嫌麻烦——手机拍个照存云端,比打官司省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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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列费用输掉,是因为“说不清”:含山某商行主张12个月的陈列费,但只拿出7月份的一张兑付单。法院说:单凭这一个月的记录,没法证明双方约定过“全年都要返费”。口头承诺等于没承诺!企业谈合作时,常听对方说“放心,每月都给你返利”,但没写进合同?一旦翻脸,法院可不会凭空认账。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 合同必须签书面的:哪怕只是小额交易,也要写清楚“预付款怎么退”“陈列费怎么算”“啥时发货”。口头说“下次补”?别信!手机备忘录记下来,双方签字拍照,比干说强百倍。
- 证据要“三有”:有记录(收据、对账单)、有签字(对方负责人手写确认)、有保存(电子档+纸质档存3年以上)。像本案中蔡某在收据背面手写欠款,就是救命稻草。
- 小钱别大意:本案纠纷才6840元,但企业打官司费时费力。平时多花10分钟写清楚条款,能省下90%的麻烦。记住:法律只保护“较真”的企业,不保护“我以为没问题”的企业。
企业合作中,信任很重要,但法律更认证据。别等钱要不回来才后悔——从今天起,把“口头约定”变成“纸面协议”,风险自然退散。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我们深知中小企业怕麻烦、怕成本高。因此,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服务,甚至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您先体验基础风险排查,觉得有用再合作。用专业护航生意,让法律成为您的“隐形利润”,而不是“事后灭火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