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拖延结算将被视为付款条件成就,股东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天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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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9006民初327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天门某乙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湖北某丙置业有限公司;湖北某丙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28日,于2019年11月8日起对天门某乙地产有限公司持股100%。2020年1月7日,天门某乙地产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天门某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作为乙方,签订《天门市P(2019)126号地块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天门某甲公司负责该项目地块的土方开挖、回填等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为2688567.17元。天门某甲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12月2日合计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并于2019年11月20日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天门某乙地产有限公司新增部分工程,新增价格为433269.06元。2023年3月3日,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天门某甲公司于当日移交工程,并于3月21日提交竣工结算书。2023年12月7日,北京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审定工程款为2574187.68元。天门某乙地产有限公司已支付工程款1785453.54元、退还履约保证金800000元,但剩余工程款788734.04元及保证金200000元未付。双方曾签订《施工合同款抵车位款协议》约定用90000元工程款抵扣车位款,但后续未实际办理车位移交。
法院判决:天门某乙地产有限公司向天门某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711508.51元、退还履约保证金200000元,合计911508.51元,并自2024年3月22日起按年利率3.45%支付利息;湖北某丙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天门某甲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关键教训在这里!
这个案子看似是“工程款没付清”的小纠纷,实则暴露了企业两大致命漏洞:拖延结算玩“消极抵抗”,股东财产混同“连累自己”。普通老板可能觉得“拖一拖结算没关系”,但法院直接说:你故意不干活,法律就当你默认同意了!
第一,别学“拖延症”发包方:结算不是你想拖就能拖
合同明明约定“收到结算资料后90天内要审核”,天门某乙地产公司却躺平不吭声,等审计报告都出来了还说“金额不对”。法院一针见血:你既不重新审核,又拿不出证据推翻报告,这就是用消极手段阻止付款条件成就——好比你跟朋友说“钱等我点头再付”,结果朋友催你一百次你装死,法律就当你说“点头”了!最终,法院直接把审计报告日期当“结算完成日”,判你立刻付钱+赔利息。
企业该怎么做?
- 主动履约是底线:收到结算材料后,90天内必须给出明确意见。觉得价格不对?赶紧委托第三方复审,别光嘴上说“有异议”。
- 留痕管理要到位:所有沟通用书面形式(邮件、函件),避免口头扯皮。本案中天门某乙地产公司拿不出证据,只能吃哑巴亏。
- 警惕“视为条款”:合同里“视为验收合格”“视为结算完成”这类话不是摆设!一旦触发,法院直接按对你不利的方向判。
第二,股东别当“甩手掌柜”:公司欠债,你可能要兜底
湖北某丙置业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全程不露面、不举证。法院直接引用《公司法》: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就得对公司债务连坐!简单说,如果你用公司账户付个人房贷、或两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号,就算“财产混同”。本案中股东连答辩都不来,等于自认“钱都混一起了”,结果背上90多万债务。
企业该怎么做?
- 财务必须“泾渭分明”:公司账和股东个人账绝对隔离,别用公司卡刷私人消费。
- 年度审计别省小钱:每年做正规财务审计,保存好凭证。真打官司时,这份报告就是“免责金牌”。
- 一人公司特别小心:如果你是唯一股东,务必在合同里注明“财产独立”,并定期向工商部门提交专项说明。
总结:风险藏在细节里,合规就是省钱
这个案子损失的不只是工程款,还有利息、诉讼费和商誉。企业主常犯的错:以为“拖时间能占便宜”,结果被法院“反杀”;以为“股东躲在公司后面很安全”,结果债务直接穿到自己身上。记住:合同不是废纸,拖延就是违约;公司不是钱袋子,混用等于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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