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名牌包包不仅会被要求停止,还要赔偿数万元 - 孝感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2)鄂09民初6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普某达有限公司系在卢森堡注册成立的公司,在中国依法享有第126305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8类:手提包;钱包;行李箱;公文包;运动用手提包;旅行袋等,该商标经续展后商标专用权期限延长至2029年04月13日,尚处于合法有效状态。
2021年10月19日,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出具(2021)鄂尚信证字第18471号公证书,载明:2021年7月16日上午,该处指派公证员王某与公证员彭马助同申请人广州锐正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周某一起来到位于湖北省应城市西大街XX号外观标识为"非凡"的商店,周某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外包装标有"PRADA"字样的商品1件,并通过支付宝的方式向"非凡包包"账户支付消费款项320元,同时对支付宝界面进行截屏,并从销售人员处取得编号为"5026876"的收据一张。在购买过程中公证员对该店的周边现状进行了拍照,代理人周某将上述所购物品及支付宝付款页面截图交给公证员,公证员将所购物品拍照后进行封存。经当庭拆封封存实物,内有皮包一个。经比对,该皮包正面和拉链上均有与"PRADA"商标相近似的标识。
应某系张某芳于2020年12月15日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字号,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皮具、箱包零售。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应某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销毁库存,赔偿普某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2000元,同时驳回原告要求登报道歉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揭示了一个重要问题:销售一件320元的假冒名牌包包,最终可能要赔偿12000元,是实际销售金额的近40倍! 许多小型商户认为"我只是卖个小包,没什么大不了",但法律不会因为经营规模小而网开一面。
核心风险点:
-
"不知情"不是免责理由:被告张某芳辩称"对起诉赔偿金额也无法承担",但法院明确指出,即使经营者不知道商品是假冒的,只要销售了侵权商品,就构成侵权。法律上称为"无过错责任",简单说就是"卖了就要负责"。
-
公证证据很难推翻:被告虽然否认出售该侵权商品,但法院认为公证购买过程是合法有效的证据,除非有非常充分的反证。就像本案中,被告只说"没卖过"但拿不出证据,法院就直接采信了公证内容。
-
赔偿金额远超想象:原告主张赔偿5万元,虽然法院最终只支持了1.2万元,但这仍是销售金额320元的37.5倍!法院计算赔偿时会考虑商标知名度、侵权规模等因素,不是按"卖出多少赔多少"来算。
企业防范建议:
-
进货渠道务必正规:每次进货都要索要正规发票和授权书,特别是销售名牌产品时。建议建立"进货档案",保留至少2年。不要贪图便宜从不明渠道进货,320元能买到真"PRADA"?想想就知道有问题!
-
定期自查商品标识:每月花10分钟检查店内商品,特别注意商标是否完整、清晰。发现商品上标有"PRDA"而非"PRADA",或字体明显不一致的,立即下架。
-
遇到投诉先下架再处理:如果收到律师函或品牌方投诉,第一时间下架疑似侵权商品,不要等法院判决。本案中如果被告及时停止销售,可能只需赔偿几百元,而不是上万元。
-
个体户也要重视风险:很多小商户认为"我是个人经营,不用太在意",但本案被告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张某芳仍需个人承担赔偿责任。个体户不等于"有限责任",经营者要拿自己的钱赔!
-
警惕"职业打假人":本案中购买者是品牌方委托的专业人员。现在有些"职业打假人"专门找小商户购买侵权商品取证,然后索赔。看到只买一件但要求开发票的顾客要多留心。
特别提醒: 不要认为"我卖得少、影响小"就可以免责。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表示:"被告的侵权行为仅限于店铺销售,侵权的程度和规模较小",但这并不免除赔偿责任,只是不需要登报道歉而已。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非常坚决!
作为企业主,您可能觉得"法律离我很远",但一个不小心就可能面临十倍赔偿。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价格透明、极高的性价比,更重要的是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保障。我们定期为企业排查合同、用工、知识产权等常见风险点,一次服务可能就帮您避免数万元损失。法律不是麻烦,而是您生意的"安全气囊"——平时看不见,关键时刻能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