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公司员工工作期间肇事企业必须担责-谷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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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3)鄂0625民初33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2年2月6日22时40分许,田某驾驶鄂F0小型普通客车由谷城县城关旺恒到锦绣国际小区,行至谷城县城关粉阳路三中路口10米处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在机动车道内张某建所驾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张某建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张某建被送往谷城县某某医院住院治疗21天,花费医疗费及检查费共计28429元。湖北省谷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2年2月11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田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建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2022年8月17日,谷城银城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张某建的伤情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其左锁骨肩峰端骨折并左肩锁关节脱位损伤致残程度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约需10000元。田某系湖北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谷城分公司的代驾员,龚某杰系鄂F0车辆实际车主。该车于2021年12月14日在某财保谷城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200万元)。
法院判决结果:某财保谷城支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张某建损失160640.3元;湖北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谷城分公司赔偿张某建1092元(鉴定费部分);张某建返还田某和湖北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谷城分公司已垫付的2908元;驳回张某建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造成他人损害,企业必须“兜底”赔偿!为什么?因为法院认定,田某作为代驾公司指派的员工,在代驾过程中肇事属于“职务行为”,企业就是第一责任人(依据《民法典》第1191条)。而车主龚某杰因无过错无需赔偿,保险公司也只覆盖部分损失。最终,企业不仅要承担保险外的费用(如鉴定费),还可能因垫付款处理不当引发纠纷。
对企业风险的3个关键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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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员工“替你背锅”:
本案中,代驾公司以为“员工开车出事是员工个人问题”,但法律明确规定: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企业)赔偿。企业事后可向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但对外必须先赔!防范建议:- 严格筛选员工资质(如驾驶证、无酒驾记录),入职时签订责任协议,明确“重大过失需员工部分担责”;
- 高风险岗位(如司机、安装工)必须开展岗前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微信截图、签到表都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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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是“万能护身符”:
本案保险公司赔了大部分,但鉴定费1560元、诉讼费等仍由企业自掏腰包。更危险的是,如果伤者损失超200万保险限额(如本案伤残更重),企业将面临巨额赔偿!防范建议:- 根据行业风险足额投保:代驾、物流等行业建议商业险保额至少300万以上;
- 拒绝“裸奔式”经营:哪怕小微企业,也应购买雇主责任险(覆盖员工工作伤害)和公众责任险(覆盖第三方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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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细节”可能引爆大麻烦:
张某建因骑车走机动车道负次要责任,但企业仍需承担70%主责——说明事故中企业只要有过错(如未提醒客户安全事项),就难逃赔偿。防范建议:- 服务流程全程留痕:代驾前让客户签字确认“已告知安全须知”,行车中开启录音录像;
- 建立“事故应急包”:包含垫付医疗费流程、保险报案指南、律师联系方式,避免慌乱中垫付超限或承诺不当。
记住:法律不看企业“有没有错觉”,只看“有没有证据”。一次小事故可能让企业多年利润清零,但提前一步合规,就能把风险关进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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