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实际工程量付款,避免超额支付风险-庐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庐江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124民初279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7月18日,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同大镇")与安徽某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源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同大镇将同大镇2017年畅通工程(二龙路等2条公路)工程交由某源公司承包施工,工程价款为13673158.78元,合同工期为120天,开工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竣工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每月按已完工程量7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经审计的结算价的95%,余款5%留作质保金;该协议书还对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作了具体的约定。上述合同签订后,某源公司组织施工,同大镇陆续支付某源公司工程款8730000元(其中包括借款500000元)。但某源公司违反合同规定,未将承包的道路工程施工结束。某源公司实际完工工程造价经法院委托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鉴定为7366379元。同大镇支付鉴定费70000元。同大镇起诉后,某源公司归还同大镇借款500000元。某源公司实际多收取同大镇工程款863621元。同大镇要求某源公司返还多收取的工程款,某源公司拖延未还。

法院判决结果:1. 解除同大镇与某源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2. 某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多收取的工程款863621元。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一句话:付钱没看清楚干了多少活,结果多付了80多万要不回来!很多企业老板在做工程时都容易犯这个错误,以为对方是正规公司就放心付款,结果吃了大亏。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

  1. "按进度付款"变成"按人情付款":合同明明约定"每月按已完工程量70%支付",但实际操作中,发包方往往碍于面子或着急赶工,看到施工方要钱就付,没有严格核实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本案中同大镇付了873万元,可实际只干了736万元的活,多付了86万多!

  2. 工程量确认走过场:很多企业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施工过程中不安排专人跟踪记录工程进度,等到发现对方没干完活时,钱已经付出去了。

  3. 借款混同工程款:本案中工程款里还包含了50万元借款,这种做法非常危险!工程款和借款性质完全不同,混在一起很容易说不清。

企业该如何防范这种风险?

付款前必须"眼见为实":每次付进度款前,要组织专业人员(最好是第三方监理)到现场核实工程量,拍照片、做记录,确认干了多少活再付款。不要只看施工方提交的单据就打钱。

建立"工程量确认单"制度:每次付款前要求施工方提供详细工程量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后再付款。就像超市买东西要开发票一样,工程付款也必须有凭有据。

避免混淆资金性质:工程款就是工程款,借款就是借款,绝对不要混在一起。如果需要借款,一定要单独签借款合同,明确还款时间和方式。

及时"踩刹车":发现施工方拖延工期或质量有问题时,要立即停止付款并书面通知对方整改。本案中某源公司没按期完工,但同大镇继续付款,导致损失扩大。

保存完整"证据链":从合同签订、工程进度记录、付款凭证到沟通记录,都要妥善保存。本案中同大镇因为证据齐全才打赢了官司,否则这80多万可能就打水漂了。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以为"大项目才需要法律把关",其实小工程更容易出问题!本案工程款才1300多万,在建设工程中算小项目,但出的问题一点也不小。作为企业老板,千万别觉得"关系好就不用太较真",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该核实的工程量一步都不能少。

建设工程领域是企业法律风险的"重灾区",但只要做好工程量确认和付款管理,90%的纠纷都能避免。与其事后花大钱打官司,不如事前花小钱做好风险防范。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能帮助您从源头上避免类似本案的损失。服务不仅具有极高的性价比,还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灵活模式,让您真正体验到"法律保驾护航"的价值。选择专业法律支持,让您的企业经营更安心、更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