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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理人收预付款不入账风险大-凤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凤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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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126民初730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蒋某系凤阳某旺达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朋亲戚,经徐某朋许可,为该公司对外销售铅锌矿尾砂。2019年6月,徐某购买某旺达公司铅锌矿尾砂而结余预付货款9400元。2019年6月27日、2019年6月30日、2019年7月14日和2019年7月18日,徐某又分四次向蒋某预付货款150000元,但只从该公司拉走价值144800元铅锌矿尾砂。2020年6月2日,徐某与蒋某通过手机进行对账,徐某尚结余预付货款14600元(含原来结余的9400元)。2020年11月18日,蒋某通过微信向徐某转账4000元,并承诺余款10600元于2021年年底前退清。逾期后,某旺达公司并未退款。徐某曾于2021年10月13日起诉蒋某和徐某朋,后因起诉对象有误撤诉。后徐某再次起诉某旺达公司要求返还预付货款。

法院判决:某旺达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徐某预付货款106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12月1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徐某要求按四倍利率计算利息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件看起来简单,但隐藏着企业经营中常见的"隐形炸弹"——代理人管理漏洞。表面上是徐某和蒋某之间的金钱纠纷,但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要为蒋某的行为买单,这才是企业主最该警惕的地方!

为什么公司要为"亲戚"蒋某的行为买单?

关键在于:蒋某是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朋"许可"才对外销售尾砂的。法院认为,蒋某是以公司名义在做生意,客户徐某有理由相信蒋某就是代表公司。这就像你让邻居帮你收快递,结果邻居把你的快递私吞了,你作为业主也得负责一样。

企业该如何避免这种"背锅"风险?

  1. 别让"熟人"随意收钱:很多中小企业喜欢用亲戚朋友当业务员,但必须明确授权范围。本案中,如果公司能证明蒋某只是帮忙而不是正式授权销售,结果可能不同。建议:给业务员发正式授权书,写清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特别是"能否收取客户预付款"这一条必须写明白。

  2. 预付款必须进公司账户:本案中15万元预付款直接付给了蒋某个人微信,公司根本不知道钱去哪儿了。正确做法:所有客户付款必须打到公司对公账户,业务员只能开单不能收钱。实在要收现金,必须当天交回财务并开具正规收据。

  3. 定期对账别偷懒:徐某两次预付货款,中间隔了近一年才对账,给了蒋某操作空间。建议:每月让财务和业务员核对账目,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可以建立简单的电子台账,客户也能随时查余额。

  4. 合同条款要"防坑":徐某想要四倍利息没得到支持,因为合同没约定。企业签合同时,一定要写清楚"如果公司没按时退款,要按什么标准赔钱"。别嫌麻烦,一句"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违约金"就能省去很多纠纷。

  5. 离职员工要及时"解绑":本案中没提到蒋某是否离职,但很多纠纷发生在员工离职后仍以公司名义活动。员工一离职,立刻在公司门口贴通知,并群发客户告知,避免"前任"惹祸。

给企业主的真心话:别觉得"都是熟人不会出事"。本案中某旺达公司就因为没管好一个亲戚,赔了钱又打官司。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一个10600元的纠纷可能影响几个月经营。管钱比赚钱更重要,规范管理看似麻烦,实则是给企业穿"防弹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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