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使用非原厂配件未告知需 退一赔三 -荥阳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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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82民初709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1月15日,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出具第4101825****016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载明:2023年1月15日14时37份,杜某驾车沿兴华路自北向南行驶至站南西路路口(无红绿灯)时,未注意观察减速,与汪某驾驶的自东向西车辆(已过路口中线)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此事故中杜某和汪某分别负同等责任。
后汪某的豫某****车辆在荥阳市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维修。2023年1月29日,某某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支付荥阳市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750元。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显示前大灯(右)配件价格为1633元。
庭审中,双方均认可豫某****车辆的右前大灯损坏。
另查明,经本院委托,河南某某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出具豫之鑫鉴字〔2024〕第082601号鉴定意见书,鉴定评估结论为:标的车豫某****在2023年2月份在荥阳市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维修时右前原车大灯总成是已更换、更换的右前大灯总成是非原厂、非原车大灯总成。汪某支付鉴定费用22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荥阳市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退还原告1633元并赔偿4899元;原告需将安装的右前大灯总成返还维修公司;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由维修公司全部承担。
三、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看似简单的汽车维修纠纷,其实给所有服务行业敲响了警钟:用非原厂配件维修却不告知消费者,会被认定为欺诈,必须"退一赔三"!
很多老板可能觉得:"不就是换个副厂灯吗?又不影响使用,何必大惊小怪?"但法律可不是这么认为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提供服务时有欺诈行为,必须按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三"。在汽车维修行业,使用原厂配件是基本要求,如果要用非原厂件,必须提前明确告诉客户并取得书面同意。
为什么这个案子维修公司会败得这么惨?
- 偷偷换副厂件:维修公司给汪某的车换了非原厂大灯,但没在维修单上注明
- 证据确凿:8个月后客户发现异常,一鉴定就露馅了
- 行业惯例:汽车维修行业明确规定必须用原厂件,这是行业底线
企业这样避坑最有效:
✅ 维修前必须签确认单:在维修报价单上明确写清"使用原厂件/副厂件/拆车件",让客户签字确认。别嫌麻烦,一张纸能省下三倍赔偿!
✅ 保留完整证据链:
- 拍下旧配件照片(带时间水印)
- 保存新配件的采购发票和合格证
- 维修过程拍视频留存
✅ 员工培训要到位:
很多纠纷都是前台或维修工说错话惹的祸。定期培训员工:
"副厂件必须说清楚价格差"
"客户问'是不是原厂'必须如实回答"
✅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客户提异议时别拖!
- 24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
- 该换就换,该赔就赔
- 拖到打官司,光律师费就比赔偿金高
特别提醒:别以为"客户不会发现"。现在手机拍照鉴定很方便,这个案子就是8个月后才爆雷的。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这类投诉只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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