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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赔不能光靠猜,必须拿出真凭实据-当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当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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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3)鄂05民终306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3年5月2日11时6分,秦某东驾驶车牌号为鄂EH××**小型汽车,沿着保当线从远安往当阳方向行驶至葛洲坝水泥厂门前红绿灯路段,发生向右侧滑撞向襄阳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的2台车用尿素自助加注站,造成该公司2台尿素加注机损失。经交警当场事故认定,秦某东负事故全部责任。经保险公司当场鉴定,2台尿素自助加注站(美丰加蓝尿素加注站、车某尿素加注站)不同程度受损。其中:A车某尿素加注站被肇事车辆碾轧,已全部报废,无任何回收利用价值;B美丰加蓝尿素加注站经某汽车用品公司抢修,加注设备可继续工作,但有部分配件损坏。2023年5月24日,某汽车用品公司被保险公司告知拒赔。

秦某东为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该车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某汽车用品公司提供了与河南天牛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购销合同》、微信转账记录,以及与杨生权签订的《尿素加注机租用协议》。杨生权证实:事故导致车某尿素加注机完全毁损(价值约11380元),美丰加蓝尿素加注机配件损失730元,总计损失12110元。

判决结果: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2110元,二审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最终全额赔付损失。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证据才是“硬通货”!

这个案子看似是“车撞设备”的小事,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证据缺失和保险认知误区。法院为什么判保险公司输?核心就两点:

1. 损失索赔必须“留痕”,口头说等于没说

保险公司上诉时说:“某汽车用品公司没发票,损失金额不靠谱!”但法院为啥不采信?因为该公司提供了合同+转账记录+现场照片+证人证言这一整套证据链:

企业防范指南

2. 保险公司拒赔不能“想当然”,必须拿出铁证

保险公司另一大败笔:咬定秦某东在开“货拉拉”营运,所以商业险不赔。理由居然是“车身上贴了货拉拉广告”!但法院一针见血:

“仅凭车表图文推断从事营运活动缺乏证据支撑……必须提供平台注册、接单记录等,否则达不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

说白了,保险公司不能靠“我觉得像”就拒赔。真正的营运证据是啥?在货拉拉平台注册账号、系统派单记录、运费流水。本案中保险公司拿不出这些,自然败诉。

企业风险预警

给企业的真心话

这次事故中,某汽车用品公司之所以能全额拿回赔偿,不是运气好,而是日常经营中留了“证据意识”:微信转账备注用途、合同写清设备价值、租户证言辅助证明。反观保险公司,因证据准备粗糙,白白赔了1.2万元还搭上300元诉讼费。

记住:法律只保护会“留证据”的人。 一次事故可能让企业损失数万,而平时多花5分钟保存记录,就能避免后续扯皮。尤其涉及车辆使用、设备安装、客户合作时,务必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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