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口头约定 承包承揽 不能规避劳动关系责任-枣阳劳动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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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
案号:(2018)鄂06民终241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一审)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4年9月份,钱某华通过应聘进入枣阳白某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保洁员工作,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枣阳白某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也没有为钱某华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2017年3月底,枣阳白某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因经济裁员,将钱某华辞退,钱某华于2017年3月底没有到枣阳白某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上班,钱某华的工资发放至2017年3月底。2017年5月2日,钱某华向枣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枣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钱某华的仲裁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钱某华遂诉至一审法院请求解决。另查明:枣阳白某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向钱某华发放的工资表显示,钱某华离职前的工资为每月1500元。
法院最终判决枣阳白某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向钱某华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500元(工作三年,按每月1500元计算),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差16500元(11个月工资),共计21000元。企业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很多老板以为,只要口头跟员工说"我们这是承包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就能逃避签合同、交社保的责任。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判断是劳动关系还是承包关系,关键不是双方口头怎么说,而是看实际用工情况。在这个案例中,钱某华每天按时去宾馆上班,做固定的保洁工作,领固定工资,受宾馆日常管理,这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尽管宾馆坚称是"承包",但拿不出证据证明,法院还是认定了劳动关系。
结果呢?宾馆不仅要支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还得额外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白白多花2万多。更严重的是,如果员工因没交社保而生病或受伤,企业可能要承担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赔偿!
给企业的三个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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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玩文字游戏:不要以为口头说"这是承包"就能规避责任。只要员工接受你公司的管理、从事你安排的工作、定期领工资,基本都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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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签合同就签合同: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必须签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起要付双倍工资,最多付11个月。这个"小疏忽"可能让企业付出数万元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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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必须按时交:别以为不交社保能省点小钱,一旦员工出事(如工伤、生病),企业得自掏腰包赔偿,损失远超社保费用。社保问题虽然法院不直接判企业赔钱,但劳动监察部门会罚款,员工也能随时主张权利。
记住:规范用工看似增加了成本,实则降低了风险。与其花心思"钻空子",不如老老实实依法用工。小聪明往往带来大损失,依法经营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正道。如果不确定某种用工方式是否合法,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花小钱省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