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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即代表公司,未盖章合同依然有效 - 丹江口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丹江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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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案号:(2024)鄂0381民初273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1年10月10日,马某、王某夫妇与某乙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契约》,以298432.16元购买某乙公司338.59㎡房屋,并办理了房产证。马某夫妇在购买的车间经营汽车配件加工厂。2019年3月12日,某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与马某签订《协议书》,约定马某夫妇将134.33㎡车间与某乙公司290㎡车间置换,马某需补偿差价20万至26万元(5月前付清按20万,超期按26万)。协议首部甲方写某乙公司,尾部由李某签名但未盖公司公章。协议签订后,马某夫妇搬入新车间使用,李某将原车间拆除重建。2019年9月15日,马某夫妇转账15万元给李某,李某出具收条并加盖某乙公司公章,注明“购房款15万元,余款10万办证后付清”。
2019年8月,某乙公司却将包括马某置换车间在内的整片厂区卖给胡某、王某夫妇,办理了过户登记。马某夫妇得知后多次信访,2020年11月在政府部门调解下,三方达成协议:胡某夫妇需将马某置换的290㎡车间过户给马某夫妇,马某付清剩余房款11万元。此后纠纷不断,马某夫妇起诉要求履行调解协议,案件正在审理中。2021年7月,某乙公司更名为某甲公司。
某甲公司认为:协议未盖公司公章、房屋已卖给他人、马某曾称受胁迫签约,故起诉要求确认协议无效。
判决结果:法院驳回某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协议有效,某甲公司需自行承担50元案件受理费。

三、核心观点: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一房两卖”的纠纷,实则暴露了企业最常见的合同管理漏洞。法院判决的核心就一句话:法定代表人签字即代表公司行为,即使公司没盖章,合同也照样有效。很多老板以为“没盖章=合同无效”,结果吃了大亏。以下三点风险,企业务必牢记:

  1.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别再傻傻分不清
    李某作为某乙公司老板(法定代表人),在协议上签字就是代表公司。法院明确说:签字时没盖公章?没关系!只要他是法定代表人,签的合同公司就得认账。企业常犯的错误是:以为必须“签字+盖章”才生效,其实法律只认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就等于公司盖章。风险提示:签合同时,必须确认对方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查营业执照),否则可能被钻空子;自家法定代表人对外签约,即使漏盖章,企业也得兜底。

  2. “事后反悔≠合同无效”,企业不能随便甩锅
    某甲公司输在两点:

    • 房屋卖给别人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法院说:这只能算“违约”,不是“无效”。就像你订了酒店却临时取消,酒店不能说合同无效,只能让你赔钱。
    • 马某曾信访说“受胁迫签约”?法院指出:即使真被胁迫,也只是“可撤销合同”,且必须由受损害方(马某)主动申请撤销,企业无权替别人主张。风险提示:合同无效的理由非常严格(如欺诈、违法),普通违约、价格反悔都不算。企业想“赖账”时,别乱提“合同无效”,大概率败诉还倒贴诉讼费。
  3. “公司更名≠债务消失”,新公司照样接锅
    某乙公司2021年改名某甲公司,但法院说:更名不改变权利义务,原合同纠纷某甲公司必须接手。很多企业以为“换个马甲就没事”,其实法律上还是同一个主体。风险提示:公司更名、合并时,务必清理历史合同,别让旧协议变成新公司的“隐形炸弹”。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四、专业护航,让企业远离法律“坑”

类似纠纷中,90%的企业败诉都因不懂“法定代表人签字效力”这种基础规则。作为企业主,您需要的不是昂贵的“救火律师”,而是能提前堵住漏洞的“法律医生”。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用极高的性价比帮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