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质量纠纷中证据不足企业拒付工程款难成立-当涂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19)皖0521民初40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7年11月22日,任某杰(甲方)与合肥某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乙方)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合肥某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承包施工任某杰所有的当涂县姑孰镇君悦华庭5栋101室房屋的室内装修工程,合同主要内容为: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23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2月23日;合同价款70000元;结算方式为:预算单价不变,按实际发生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合同还对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合肥某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组织进行了施工。2018年4月9日,任某杰出具了一份欠条交合肥某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收执,欠条载明“君悦华庭5#-101客户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欠合肥某维装饰当涂分公司装修款的中期款及尾款,合计总金额的40%,计人民币28000元,最迟于2018年6月2日-7日全部付清给公司。”2018年6月19日,任某杰给付10000元,余欠18000元没有给付。合肥某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经索要未果,提起诉讼。任某杰辩称装修存在墙面木制品发黑、墙布发霉等质量问题,但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任某杰必须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支付合肥某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18000元装修款,以及从2018年6月8日起算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250元。
三、核心观点:质量纠纷别“光说不练”,证据才是硬道理
这个案子看似是装修款拖欠的小纠纷,但背后藏着企业常踩的大坑——当客户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工程款时,如果拿不出真凭实据,法院根本不会买账。
任某杰在法庭上喊冤,说装修后才半年墙面就发霉发黑,肯定是施工不规范。可问题是,他光靠嘴说,既没拍照留证,也没找第三方检测,连个维修记录都没有。法院一看:证据呢?没有!于是直接判他败诉。反观合肥某维公司,虽然施工细节没在判决里细说,但他们做对了一件事:让客户签了欠条,白纸黑字写清欠款金额和付款时间。这一张纸,成了追回欠款的“护身符”。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敲响三记警钟:
- 签合同时,别嫌麻烦要“双保险”:光有合同不够,工程结束必须让客户签验收单。像本案中,合肥某维如果没拿到欠条,光靠口头承诺,很可能钱要不回来。建议每次阶段完工(比如水电、泥工),都让客户签字确认,避免后期扯皮。
- 质量纠纷,证据比嘴皮子管用:客户说“有问题”?立刻要求书面反馈,并同步拍照、录像存档。如果真有瑕疵,马上修;如果是客户无理取闹,这些材料就是你的“免死金牌”。记住:法院只认证据,不认情绪。
- 付款条款写死“死线”:合同里别写“尽快付”,要明确“X月X日前付清”。像本案欠条里“最迟6月7日付清”,让利息计算有依据,多拖一天客户就多赔钱。
很多企业总以为“关系好不用留痕”,结果一出事连自己都蒙圈。装修行业尤其如此——工期长、环节多,口头约定等于埋雷。下次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写清楚验收标准和付款节点,比事后打官司省心百倍。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我们专帮企业扫清这类“隐形地雷”。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以极高的性价比著称,企业可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用实战经验帮您把合同漏洞堵在事前。别等官司上门才后悔,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